高建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老字号品牌焕发新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决定将382个企业认定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我市正北食品、金鹿油脂、骆驼酒业3家企业获评“中华老字号”。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中华老字号”3家、“内蒙古老字号”13家、“包头老字号”5家。从地域来看,东河区有9家,昆区有3家,土右旗2家,青山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各1家。从行业来看,我市食品类“老字号”企业13家,占全市“老字号”企业的76.4%,有群众熟悉的骆驼酒、转龙酒等白酒企业,也有大福林、正北食品、金鹿油脂等餐饮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除食品类外,还有绿达美、包百大楼、包头中药厂等各行业龙头企业。
二、采取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老字号”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先后制定出台《包头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头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完善文化传承、优化发展环境等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为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5家获评首批“包头老字号”企业按照每家8万元额度进行了奖励。
二是加强品牌保护。2023年经企业自愿申报、旗县区相关部门初审、专家评审推荐、市商务局党组会审议确定等程序,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鲜洋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唯酒庄有限公司、内蒙古羊王府餐饮有限公司、东河区背头稍美店5家企业获评首批“包头老字号”。联合市场局对“老字号”商标进行重点保护和宣传。支持“老字号”出口企业加强国际商标注册和保护,加大针对“老字号”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是鼓励多元发展。引导“老字号”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金鹿油脂积极参与高油酸葵花籽油行业国家标准制定。积极帮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山东老字号博览会、2024年第七届内蒙古非遗年货节暨内蒙古老字号就业帮扶车间展销会、“约会鹿城·包头有礼特色餐饮食尚味到”暨名优特商品展以及包头市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
三、取得成果
一是“老字号”含金量不断提升。我市3家“内蒙古老字号”企业成功创建“中华老字号”,1家“包头老字号”企业成功创建“内蒙古老字号”,金鹿油脂获得国内葵花油企业标准的“领跑者”,“老字号”企业的招牌越擦越亮。
二是“老字号”影响力不断扩大。组织包头市融媒体中心对金骆驼、金鹿油脂、东宝生物等“老字号”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进行系列报道,对“包头老字号”企业评审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老字号”地区影响力。
四、举一反三
引导“老字号”企业结合新业态、新趋势、新体验、新模式,积极主动研究群众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找准着力点,提出新思路,找到新办法,助力“老字号”焕发新活力。
一是积极打造新场景。帮助“老字号”企业进驻包头金街、横竖街、潮盒街区等特色商业街区,引导“老字号”企业融入“夜间经济”发展,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在五一、中秋、国庆重点促消费节点,开展“老字号”企业进商场活动,活跃假期消费市场,扩大“老字号”产品受众覆盖面。
二是借力发展国潮经济。鼓励我市“老字号”企业以传统文化为底蕴,结合现代设计理念和市场趋势,创造文化创意产品、传统工艺制品、网红爆品等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推出更多新颖、潮款、个性的产品和服务推动“老字号”焕发新活力,打造国货潮品消费新增长点。
三是扩大“老字号”知名度。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老字号博览会等大型展促销活动平台作用,组织我市“老字号”企业积极参展、集中亮相,不断扩大我市“老字号”企业销售渠道并提升“老字号”企业在外埠影响力和知名度。
签 发 人:石丽娜
承办部门:包头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承 办 人:王 琪
联系电话:5618716
单位名称:包头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