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9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10-22 12:04
语音播报
字体

民革包头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分区管控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科学推进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10月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我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3年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继承衔接、强化适用管用”为原则对全市生态环境分区进行动态更新,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包头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2023以及动态更新情况

二、动态更新相关要求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调整更新章节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等进行定期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期内,符合规定的相关情形,可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相关联的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三、落地应用情况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2024年包头市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连续4年稳定达标,全市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支撑综合决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主动融入《包头市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全面推进美丽包头建设行动方案》《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重大政策编制全过程,指导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促进绿色发展,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有效衔接,结合各工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通过规划环评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项目环评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和预防环境风险。强化环境保护协同,畅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共享渠道,为城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提供依据,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众端”应用平台多次为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地块的探矿权、采矿权、住宅建设、商用开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加强成果宣传引导,“绿色规尺”打造美丽包头》等文章在中国新闻网、中国环境网、内蒙古日报、包头日报进行了报道,同时通过“双线”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全面讲解和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重要抓手与依据,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改造,加快开发新能源,力争2025年新能源在建和建成项目总规模超过2500万千瓦。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统筹做好水资源集约节约、开源、节流、挖潜及再利用各项工作。聚焦重点行业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降本增效,以稀土行业和晶硅光伏为试点推进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创新。

(二)分区管控靶向监管助力生态环境执法精准化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导向,将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引领专项执法检查,是生态环境分区成果+执法”的有效探索。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保护要求,有针对性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等环境问题的执法力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制度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强化自治区级以上审批项目、特殊监管对象等抽查检查,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三)联保共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指引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效衔接,从宏观整体规划、合理优化布局的角度,统筹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发展。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通过借助跨区域协作、政策联动、科技创新等多维度举措,实施“呼包鄂乌”四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包头经验,助力包头市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实现新跨越,推动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

签发人:赵文彬

承办部门: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人:张瀛月

联系电话:5191892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1日    


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