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10-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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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电镀园区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生态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建议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将提案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并于2023年11月正式实行,至此电镀行业有了一个系统的环保技术指导文件。电镀园区建设由工信部门统一规划,具体项目实施时建设单位需根据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按照《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开工建设前报有权限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您建议中提出的6价铬电镀工艺可能涉及重金属铬的排放,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危涉重”项目行政许可联动管理的通知》(内环办[2024]85号)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环评文件时应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及来源,并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重金属总量批复未取得重金属总量批复的,环评文件无法审批通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针对提案中提到的设计电镀工艺的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通过“面对面”听取企业诉求、“点对点”了解堵点问题,“一对一”进行分析研判,为项目前期选址、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尤其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环评报告的编制与修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人:赵文彬

承办部门: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人:石书宁

联系电话:5191892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519


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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