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A类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高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农村集中污水处理项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农村集中污水处理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局在农村集中污水处理项目方面也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在2022年已编制完成《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2〕68号)并提请市政府印发。
2、全市涉农旗县区分别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达茂旗、高新区9个旗县区,总计527个行政村,约12.9万户。已有268个行政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占全市总行政村的50.8%。
3、根据村庄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建设和运维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或户厕改造。其中,金山镇民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万胜壕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下湿壕镇学田会村(采用无动力蒸发式分散式处理设施)、电报局村(采用无动力蒸发式分散式处理设施),银号镇银号村(污水站+分散式设施)、兴顺西镇兴顺西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西斗铺镇红泥井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均已分批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单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已达到60%以上,仅怀朔镇二约地村还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2022—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2〕68号)要求,怀朔镇二约地村将在2024年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到“十四五”末,全市527个行政村中499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占比94.7%,涉及约11.8万户,占比91.5%,实现具备治理条件的行政村、常住农户应治尽治,应接尽接。
签 发 人:王玉明
承办部门:土壤生态环境科
承 办 人:秦伟
电 话:5191313、13304720481
单位名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