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20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4-05-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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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司法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0208号提案的答复

 

吴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包头市法治乡村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电话联系、见面沟通,详细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和答复重点及法治乡村建设现状,同时向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牧局商谈会办工作。3月29日,分管领导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董志杰带承办科室工作人员深入九原区麻池镇麻六村、萨如拉街道第四社区对法治乡村建设进行实地调研,并进行座谈讨论。我们认为吴钢委员指出的关于包头市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问题确实存在,特别是提出的三方面具体建议非常符合我市实际,为我们全面推进包头市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这些建议也是国家、自治区部署、我市法治乡村建设一直重点推动的工作。近年来包头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农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得到明显提升。

一、聚焦“清单化”管理,推动乡村普法工作职责落实方面

(一)组织推动保障有力。坚持把乡村普法工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加大法治考核权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调研检查。连续三年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独述法实现全覆盖

       (二)落实落细普法责任。连续五年指导全市70多个部门单位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定期跟踪督导和季度考评。压实各普法主体责任,连续两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普法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社会公众网络投票评议、主管部门专业评议、评议组评议、主管部门和评议组联合实地评议等程序,以网络、书面、实地和现场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履职评议,并通报履职评议情况。

(三)推动普执“一体化”融合。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社会治理全过程通过四方会商、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前后评估、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柔性执法、公开开庭、巡回审判等机制和方式,加强释法析理,推动全民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市中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一线》栏目合作,定期送主讲人和普法视频,通过以案释法传播法治声音。市检察院编印诉源治理涉企合规典型案例集。市公安局成立了讲文明话安全的婆婆嘴—市民警校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市民警校专题讲座380期,培训基层群众约14万人。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组织执法司法部门上线广播电视台“以案说法”专题节目130期,举办以案释法讲座2600余场。整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普法资源,联动开展55项普法宣传。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征集,《让法治声音传递到草原的最深处--内蒙古达茂旗推行“马背法治服务”模式》,入选由习近平总书记作序的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选:政治·法治篇》。

二、聚焦“精准化”滴灌,加大乡村普法工作力度方面

(一)开展订单式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挖掘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开展分类分级普法。加强对基层群众法治需求的挖掘分析,通过定期分析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来访来电群众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征集法律需求等途径,及时了解掌握乡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利用重要时段、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宣传。为每户农牧民配发1本常用法律法规读本。结合村嘎查“两委”换届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开办法律讲座130余次,服务乡村换届选举30余次。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普法大讲堂、文化广场法治驿站、流动宣传车等普法阵地,围绕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乡村牧区”活动1500多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30多万份。组织“法治乌兰牧骑轻骑兵”走村入社开展法治文艺巡演500余场,深受群众喜爱。是常态化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印发《“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持续为农牧区民营企业、村集体企业、村民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审核内部法律文件、合同等,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向。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108家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545份,1350名专兼职律师参与到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中,全市527个嘎查(村)全部配有对口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累计签订法律服务协议545个,帮助修订(解释)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200余件,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接待村民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是打造线上普法品牌,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打造“包头普法”新媒体普法品牌,开通图文、音视频普法平台6个,推出“普法面对面”“普法微课堂”等一批普法品牌栏目,总播放(阅读)量1622余万。土右旗建成“敕勒川掌上12348”和“小崔说法”微信、普法快手平台,保障24小时不间断法律服务;达茂旗在“法治达茂”微信公众号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小律微信平台”,定期制作“跟海蛋纸学法”系列普法学法小视频;固阳县开通“法润固阳”抖音,通过“视频+语音”直播的形式,上传、转发群众关注度高的各类法律常识;白云区针对当前热点信息、法律小常识制作微视频,拍摄“微言晓法”系列普法短视频,满足群众法律咨询“掌上办”“视频办”“随时办”。全市嘎查村社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线开展法律咨询、线上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每周定期推送法律知识,解答群众身边涉法问题,开展“零距离”法律服务。

(二)设立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9+85+822”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市九个旗县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单独或在市民大厅区域性设立服务窗口的形式,开展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苏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基层群众提供“精准式”的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嘎查村(居)依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当地的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为主要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2023年以来,三级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7288人次。

(三)深入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针对农村牧区发生率较高的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土地草牧场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通过普遍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助企助农、纾困解难。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9480件,调解成功48895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事件发生。

三、聚焦“示范化”引领、项目化运作,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健全乡村普法机制保障方面

(一)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乡村明白法律的人2022年制定项目书,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列为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工程。同年6月,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包头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经过规范遴选,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3383,实现每个嘎查村“法律明白人”3人以上,并为“法律明白人”每人配发了1本《“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工具书。结合嘎查村实际,对“法律明白人”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常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家训和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参与依法治理等法治实践能力培训。举办各层次培训班72期,每人集中轮训达到40课时,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按照《包头市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时间表》计划,稳步推进示范户培育工作,截至2024年3月全市共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497户。

(二)开展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将九原区确定为我市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地区。研究出台九原区《“八五”普法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遴选了4个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观测点,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开展“百场法治讲座”,全面提升村居民法律素质。围绕村居民法治素养现状进行调研,完成调研报告21篇,收集问题81个,提出建议70条。

(三)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嘎查村“一约四会”制度的通知》,指导全市嘎查村按照“拟订草案、征集民意、审核把关、审议通过、公布执行”5个步骤,将“扫黑除恶、文明和谐、民主法治”等新时代理念融入村规民约,运用到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活动建设上,夯实基层群众共治共管共享的思想根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嘎查村”达标活动,从五方面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检查复核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154个。现我市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自治区级55个

(四)会同市人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普法经费保障督查。2023年9月,会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昆区、青山区、土右旗、东河区等重点地区和部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情况进行督查。为解决基层普法经费不足问题,在市本级普法经费逐年递减的情况下,2022年市司法局从市本级普法经费中挤出110万元为9个旗县区各解决了10万元普法经费,为青山区解决了20万元普法经费;2023年市司法局又从市本级普法经费中挤出30万元为3个旗县区各解决10万元普法经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普法经费不足问题。

今年,我们还将持续推进面向农牧民的“送法下乡”活动,根据不同地域农民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质量,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旗县区”全国第十批和自治区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逐步达标,不断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包头市法治乡村建设情况的关心和关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签 发 人:张慧东

承办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承 办 人:郄凤平

电    话:2898051

 

 

                                               单位名称:包头市司法局   

                                                      答复日期:2024年5月13日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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