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22号提案的答复
经济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成为振兴包头的重要力量。2021年,包头市在自治区率先启动规范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包头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围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问题,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办法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做出了统一规范。“免罚轻罚”柔性执法的实施是推动执法、服务、监管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市司法局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免罚轻罚”清单编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免罚轻罚”清单事项动态调整,清单覆盖面和惠及范围持续扩大。
二、采取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果,定期调度督促“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执法规范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审核严格化、监督常态化。升级完善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及时公示执法信息。优化执法记录设备配置,推动全程音像记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凡重大必审核”。
靶向监督重点执法行为。2023年市县两级司法局采取集中评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673卷,在自治区组织的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我市获评4卷优秀案卷。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察组对市交管支队及直属车管所、交管大队等10个执法单位及白云区、固阳县、土右旗、达茂旗等地区进行实地督察,发现执法不规范存在问题15条,制发《督察问题反馈函》3份。共收集问题线索10件,移交办理10件。专项行动共受理问题线索96件,已全部办结。
瞄准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大走访、大起底、大调研”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深入23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发放收回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查问卷3059份,摸排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问题62条,全部列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台账》并完成整改。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行动,市、旗县(区)、乡镇(苏木)三级相关执法部门形成本系统本行业执法突出问题清单114项、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目录清单266项。
“法治体检”把脉问诊。运用“有解思维”,创新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法治体检”,组建工作专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等12项内容列入体检清单,对10家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法治体检”工作,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出具“体检报告”10份,提出问题87类214项、工作建议53条。同时紧盯问题整改,将体检结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评体系,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拖延、拒不整改的进行扣分,切实推动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法治体检”工作成效专题签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经验做法受到表扬肯定。
创新推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制度。通过将行政指导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帮助企业在风险排查、合规经营上解决一批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区首家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编制工作,深入基层执法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执法部门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全市19家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280条高频违法事项纳入清单,各部门开展行政合规指导8000余件次。
(二)推动柔性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以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的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持续提高工作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推行“免罚轻罚”柔性执法主要做法:
一是编制实施“免罚轻罚”清单,由市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统一梳理制定相关领域的清单,市本级、各旗县区、各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执行,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尺度、同一标准,确保执法规范、裁量准确,有效维护执法权威。依法实施免罚轻罚。
二是将“免罚轻罚”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以“清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概念及适用依据,明确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梳理适用事项范围、条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用清楚列明的清单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三是对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概念及适用依据和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梳理适用事项范围、条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问题等以及不得免罚或轻罚的行为和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亲商高线,也准确把握法治底线。对于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不纳入清单范围,不得不予行政处罚。对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意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直至顶格处罚。
三、取得成果
2021年,首批13家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公布“免罚”清单196项、“轻罚”清单338项。2022年,市级23家执法部门梳理公布“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免罚事项275条,轻罚事项360条,。公布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涵盖10个领域、47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023年,32家市级执法部门公布实施清单3.0版,相比1.0版清单,不予处罚事项增至333项,增长率70%,从轻减轻处罚事项增至409项,增长率21%。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0492件,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发布“柔性执法”典型案例14例,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
随着“免罚轻罚”柔性执法的普遍推行,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通过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法治力量激活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池春水”,为包头市回到历史最高水平,重振包头雄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签 发 人:张慧东
承办部门:包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承 办 人:吴西疆
电 话:2898048 2898033
包头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