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刘博代表提出的第251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3月与市检察院对接,对刘博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沟通,就联合印发的《市检察院、司法局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的初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并印发。自文件印发后,我市在受理民事法律援助申请中,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其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的,充分发挥好行政、检察“强强联合”的专业优势,通过协作配合实现职能互补,推动建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结案4件。
签 发 人:张慧东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科
承 办 人:杨丽丽
电 话:16604720836
单位名称:包头市司法局
答复日期: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