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特木勒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整顿预付卡问题联合机制,着力解决我市单用途预付卡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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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问题确实是当前消费维权领域的难题和痛点,我局12315热线在日常运行中也接到大量预付费消费卡投诉。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由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国办发〔2011〕25号)指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开展相关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按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托12315热线全力做好预付式消费维权工作,每年都会受理、解决大量预付费消费卡发卡主体设置用卡限制、单方面改变卡服务标准、价外收款等预付费消费卡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消费问题。

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行政约谈等途径提醒发卡经营主体落实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适时对社会公布投诉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用卡权益;对已关停且无法联系到的预付消费卡发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展宣传引导,通过12315开放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电台电视等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信息、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预付卡消费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的主要诉求是退回预付资金,商家收取预付资金后挪作他用或卷款跑路导致预付款无法追回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只有加强预付资金的管理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上海、北京等省市先后出台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办法》。对商家诱导办卡、夸大宣传、关门跑路、退费维权难的这些预付卡监管领域的难题有了法律的“紧箍咒”,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我市没有这方面的立法权,不能及时出台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各职能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还缺少法律的支撑。

2024年6月,我市由包头预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预付卡消费管理平台“鹿城预付宝”app上线运营,为解决预付资金监管难问题做出了探索,但因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无法要求预付卡商户要强制入驻,商户自愿入驻的意愿不大,导致平台运营至今入驻商户数量有限,且多为小便利店等,无法覆盖健身、培训等纠纷多发的众多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与预付费消费卡的相关监管部门一起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地方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守护。二是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切实做好消费者用卡维权工作。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落实信用约束机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提高其违法经营成本。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宣传、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普及预付式消费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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