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侯泽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管理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8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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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正如您所建议,多部门协同合作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至关重要。早在2021年8月16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22部门组成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水平。2024年5月27日,经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同意,成立了16个部门组成的“双减”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规范收费及广告发布的监管。

二、采取措施

(一)切实做好培训机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增强部门工作合力。

(二)切实做好培训机构广告管控工作。一是依法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广告市场环境,协同市教育局联合对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二是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共同开展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行动,以清理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校园周边区域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面违法培训广告。

(三)加强培训机构价格监管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市场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联合教育局督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旗县区市场局严格依据职能,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方式,依法严厉查处超政府指导价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并会同其他部门探索建立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培训机构收费乱象问题。同时将部分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没有启用的情况,通报至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其整改。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社会共治局面。结合我局职责以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局与教育、人社等部门明确分工,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培训机构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商对策。今年已联合教育部门集中开展了一次开联合检查。

三、取得成果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效果,整治工作有效的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优化了教育生态,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我们将持续发力,完善制度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四、举一反三

(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保证校外培训机构良好发展,还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执法制度、信用管理制度、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等多方面加快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保证工作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信用监管,发挥联合惩戒作用。我们将积极发挥信用监管优势,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录入信用监管平台,发挥相关部门联合惩戒的作用,从而增加违法人员的违法成本,警示违法人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们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行动中,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知情人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举报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和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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