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全面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将社区食堂按照餐饮服务单位业态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监管力度、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食堂(含农村牧区长者食堂)121家,其中持食品经营许可证118家,持小餐饮登记证3家;从业态划分,其中社会餐饮95家,集中用餐单位26家。上年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社区食堂30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5份,指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社区食堂全面整改问题。
二、采取措施
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市社区食堂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进行自查,压实了社区食堂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实现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全部整改,对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食堂吹哨人”监督作用,鼓励消费者“随手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同守护我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指导各旗县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随机查餐厅并利用微信视频号、官方抖音平台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取得成果
一是创新性的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评星定级工作,全面推动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从主体持证规范经营、就餐区整洁舒适、厨房卫生达标、加工制作规范、管理服务能力五方面,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包头市餐饮食品安全评星定级工作,压实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改善设施设备,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通过2年的工作开展,以将一星级餐饮单位全面清零,88%以上的餐饮单位获评三星级及以上。
二是持续推进包头市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使用,引导全市餐饮服务依托平台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食品安全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截至目前,平台已接入全市超90%餐饮服务单位。依托平台智慧化监管模块,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全年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超4000余家次。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依托平台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的食品安全记录超50000余条,整改AI告警反馈问题30000余条。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平台查看企业公示信息和后厨实时情况,如发现食品安全可通过平台及时进行举报反馈。
三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包头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包头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指引》,规范和指导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并做好监管工作。与包头市民政局、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包头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助餐服务综合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举一反三
尽管市场监管部门在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餐饮行业整体管理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诚信经营。强化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建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查处和曝光,共同构建食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