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自2019年以来,全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采取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包头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二)持续开展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餐饮服务中重金属、农药残留、毒素和微生物指标进行监测,进一步强化食品风险监测。落实食品标准宣传宣贯解读跟踪评价,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强调联动性,开展“宣贯+培训+现场指导”一体化服务。
(三)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食品运输环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建立重点区域台账,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筑牢质量安全防线,组织参加以“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为主题的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督促指导旗县区农牧部门对监管、检测、农技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等6类主体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培训,指导旗县区农委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元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五)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印发落实责任措施清单,细化明确14家部门单位126项具体工作措施,全链条监管防线织密织牢。针对肉制品、校园食品、农村牧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品种、场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开展食品“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直供学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协同多部门,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推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自治区范围注册的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单位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三、取得成果
(一)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党委、政府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10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调研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研33次,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区首创建立22个行业部门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全市224家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配齐235名食品安全总监(员),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全市141家医疗机构纳入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HIS系统与食源性监测系统实现与国家、自治区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能力。上半年,全市哨点医院共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3086例,疑似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49起,均排除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和暴发事件。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已完成220份样品的采集和70份样品的检测,出具数据2240个;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完成133份样本采集和113份检测、检测项目1017项次。对辖区内3家粮食制品生产企业、3家白酒生产企业、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16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走访,并对部分企业完成食品安全标准专项跟踪评价问卷调查工作。
(四)对内蒙古路易畅达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鹿易达物流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开展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专项执法检查,核查运输车辆资质备案、运输车辆行驶轨迹记录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清单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运输车辆、运输人员、运输过程的日常管理,确保专车专用。通过法检查和整治行动,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食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五)开展“筑牢安全底线,守护舌尖安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系统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及农畜产品安全常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禁停用兽药名录》《重点品种农药检出清单》等宣传资料4500余份,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市民轻松掌握相关知识;同时现场演示农药残留速测技术与方法,直观呈现检测过程,既提高市民对农药残留速测的认知,也增强了公众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信任。目前完成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4411批次,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整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出台《包头市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防范、遏制假借维权恶意、滥用投诉举报权利非法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针对非法添加、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7件,罚没款130.69万元。开展农贸市场现制现售点及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卫生、消防管理、计量器具等问题236条。通过落实“三查一封一提升”,巩固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果,指导督促1290户食品小作坊自查整改和对照提升,查封黑作坊4户。
(七)以“衣、食、住、行”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录制《聚焦执行力》《以案说法》和行风热线等栏目,通过生动普法为市民送上“维权锦囊”,助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将标语条幅、广播电视、移动短信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有效融合,建立多领域、全业态,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矩阵,与包头电视台、包头电台、包头日报等市级媒体协作,开设《食安第一线》《食安包头》《食安执法进行时》等栏目,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举一反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持续压紧压实“三个责任”,抓实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构建全域保障、全程监管、全民共享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要求,细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部门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对食品运输企业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将企业的食品安全情况与信用评级挂钩,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