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市政府起草报送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市近年来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二、采取措施
(一)市市场监管局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包头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制度,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确定普法对象、普法主要方式和措施以及责任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日常监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市城市管理局在重点时段对易发生占道经营的区域,尤其是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不间断巡查,对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开展劝离工作,引导摊点商贩自行撤离,对拒不配合的摊贩加大处罚力度,坚决维护高峰时段道路畅通,减少安全隐患事故发生。聚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进一步畅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内部举报渠道,鼓励引导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强化各部门监管职责。市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集中用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2025年医疗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70%。
三、取得成果
(一)以“衣、食、住、行”民生领域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录制《聚焦执行力》《以案说法》和行风热线等栏目,通过生动普法为市民送上“维权锦囊”,助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农牧部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等相关事项进行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普及《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农安”知识,指导农牧民科学使必农善药。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将标语条幅、广播电视、移动短信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有效融合,建立多领域、全业态,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矩阵,与包头电视台、包头电台、包头日报等市级媒体协作,开设《食安第一线》《食安包头》《食安执法进行时》等栏目,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市市场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出台《包头市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防范、遏制假借维权恶意、滥用投诉举报权利非法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肉类产品、生鲜乳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排查“两超一非”、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严控中小学校园和保健品等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查处“特供酒”“315曝光典型案例”“问题牛肉干”等问题线索,2024年共立案查处860余起,行政罚款400余万元,对食品经营主体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自治区首创建立22个行业部门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三单一书”制度,指导各级包保干部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2024年10月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督导频次由4次减为1次,并取消盟市及以下督查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市城市执法局印发《包头市2025年度市容秩序管控和规划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不产生噪音和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等宗旨的前提下,全面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设置规范的早点、夜市摊点及临时便民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规范入市经营。
四、举一反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构建全域保障、全程监管、全民共享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