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近些年,我市的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数量呈上升态势,已经偏离正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产生诸多危害。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对此进行了重点的关注,2024年我市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为两个规范职业打假试点盟市之一,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采取措施遏制假借维权恶意、滥用投诉举报权利非法牟利的职业索赔行为,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2025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七部门制定了《包头市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规定》,从根本上切实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合法、诚信、公平、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信用管理机制,明确职业打假界定标准。在处理职业打假工作中,首先区分正常举报和牟利举报,如果行为人购买商品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也不是为了提升产品质量,而是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例如“知假买假”、“找假买假”、“即买即退”,这类行为我们就明确其为职业打假,我们建立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异常名录,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由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动态更新,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单位,实现信息共享互通。通过信用监管手段,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二)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在应对职业打假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作用,共同应对职业打假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梳理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对恶意举报不适应举报奖励制度,并执法过程对恶意举报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减轻免于处罚。同时牵头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研判职业索赔恶意投诉态势;人民法院对非法牟利性职业索赔人所提诉讼,经审查对其牟利性主张依法不予保护。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统一职业打假证据认定标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诈骗、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区分职业索赔人提起的复议申请,对利用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依法不予支持。
(三)强化培训,提升市场主体管理能力。针对“职业打假”集中的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我局分两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相关要求》、《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解读》和《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GB2760-2024》专题培训,实现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全市287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负责人和检验员共计320余人参加了培训。拍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解读视频,广泛进行宣传培训,引导企业规范食品标签的管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开展规范职业打假成果宣传,采取公开曝光、发布提醒告诫、典型案例等形式,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投诉举报信息公示的要求,对包括职业索赔在内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公示,对网络出现的有关舆情及时依法处置。
三、取得成果
在我局采取规范职业打假行为的措施后,我市的牟利性的举报数量有明显的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节约了基层行政执法资源,将基层执法力量从大量应对职业打假行为中解放出来,提高基层执法的效能。二是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知法守法、诚信自律,合法规范的经营。三是通过规范职业打假行为,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举一反三
为了从根本上规范职业打假行为,我们在总结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2025年4月10日我局联合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包头市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规定》。从制度上有效遏制职业打假行为。在规定中细化了恶意投诉举报的类型,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对认定为滥用投诉、恶意举报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和分类办理原则处置,根据具体情况对牟利性举报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严格适用举报奖励等措施,坚持做到依法应对、精准作为,有效遏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