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6-07-0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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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工业基地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强石拐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支持石拐区解决产业转型期就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拐区作为自治区典型老工业基地,当前存在突出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一方面,风电运维、光伏安装等新兴产业紧缺技能人才,企业招工难问题制约重大项目建设与产业升级;另一方面,就业困难人员因技能适配不足面临就业难,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平台支撑存在短板。

为破解上述矛盾,市区两级就业部门扎实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在7个苏木镇街道均布设就业公共服务站点,为辖区企业和居民提供常态化岗位征集发布、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多元化就业服务;为明阳新能源、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厂2家企业组织“送工入企专场对接活动通过实地探岗+精准匹配全链条服务,搭建起政企民就业服务连心桥”;20261-4月,石拐区城镇新增就业156人,完成市下目标的48.75%,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3人,完成市下目标的126%,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人,完成市下目标的20%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62个次,服务求职者1.38人次

二、采取措施

(一)关于建议一:整合自治区、包头市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重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倾斜。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建立资金使用全程追溯机制,通过信息化系统记录资金拨付、使用等全流程信息,确保每笔资金去向可查、用途合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定培训对象范围及培训方向,明确补贴标准于补贴发放流程,严格做好培训过程监管,加强培训后的就业衔接。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稳定扩大就业,提升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扶持。就业资金支出均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审核拨付,确保资金去向可查、用途合规。

二是精准界定培训范围。依据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61号),明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五类群体。我市61家补贴性培训机构可开展104个职业(工种)培训,覆盖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认定培训机构,登记报名参加补贴性培训。

三是明确补贴标准、规范发放流程。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明确ABC三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及基准补贴标准,超出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23119号),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学员取得相应证书,可由机构或个人申请补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四是强化过程监管、提升培训质效。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监控设备、线上平台实现培训全过程监管。市、区(旗县)人社局按职责,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考勤核对等方式,确保培训可查可追溯。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指导石拐区结合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意愿开展培训,动态调整培训项目,推行订单式培育+车间式教学,实现培训与岗位无缝衔接。

(二)关于建议二:优化创业扶持政策与资金保障:由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20263月底前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将石拐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从1年延长至2年,个人贷款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400万元的财政贴息覆盖范围扩大至全部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对带动3人(含)以上就业的创业者,在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基础上,按带动就业人数追加奖励(每人2000元,最高5万元),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市级财政按6:4比例分担。

一是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今年四月初,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盟市征求意见。我单位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结合各旗县区意见建议和工作实际,向自治区反馈修改意见。财政贴息覆盖范围由《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确定,政策原文明确: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创业主体应为个人或小微企业。目前,石拐区等老工业基地执行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符合条件的按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二是落实创业补贴政策。级就业部门执行自治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再给予20000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0000元的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在属地旗县区就业部门申请创业补贴,最高可申请5万元。同时,市就业部门也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对带动就业人数多的创业者按带动人数追加奖励。

(三)关于建议三: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对参训人员开展3个月就业跟踪,提供岗位推荐、政策咨询、劳动权益指导等服务,推动训后3个月内就业创业率超75%。推动技能与薪酬挂钩,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将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津贴补贴直接关联,探索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薪酬等激励方式,增强技能就业吸引力。

一是强化就业跟踪服务。积极推行项目化培训模式,促进供需高效衔接。通过论教学+实操训练+技能评价+就业推荐闭环模式,推动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深度融合,实现从培训结业稳定就业的有序转化,切实提升培训成效与就业转化率。

二是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已建立并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传统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序列,即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彻底打通技能人才从入门到顶尖的全职业成长通道,打破高级技师即封顶的发展瓶颈。

三是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引导各行业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动技能与薪酬挂钩,引导企业将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津贴补贴直接关联,探索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薪酬等激励方式,增强技能就业吸引力。

(四)关于建议四:升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支持石拐区升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2026年底前再协助基层建成石拐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个,实现岗位信息、培训资源、政策咨询等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建立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时掌握失业人员、岗位供给变化情况,提升服务精准度。

一是健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石拐区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畅通家门口就业渠道,持续完善区、街道(苏木镇)、社区(嘎查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因地制宜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延伸。依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平台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就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做好辖区内群众就失业登记、岗位推荐、求职录入、技能培训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等工作,实现服务全覆盖,确保劳动者就近获得就业服务,建立15分钟就业圈。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打造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综合体。

二是积极争取平台试点建设。关于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经与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对接,了解到自治区拟规划在十五五期间,整合现有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企业岗位动态监测、社保参保停保等多源业务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就业预警监测平台。目前,平台的顶层设计和建设路径仍在研究论证中。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平台项目进展,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和布局安排,若平台在盟市先行试点建设,将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试点范围。

三、取得成效

一是资金保障精准发力。2026至今,我市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1亿元,其中石拐区筹集394.41;支出资金4166.85万元,其中石拐区支出49.63万元。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精准投向,切实筑牢石拐区就业民生保障底线。

二是技能培训成效初显。2026年以来,组织开展重点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2人次,涉及电工(17人)、电子商务师(28人)、面包烘焙(17人)等工种,初步满足了当地部分劳动者的培训需求;组织开展了一期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共组织29名学员参训,17名学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有效促进了培训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

三是创业扶持政策落地见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效减轻重点群体创业资金压力,激发创业积极性,扶持一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发展,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稳步扩大本地就业容量,提升创业成活率与持续经营率2025至今石拐区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78万元,有效支持了吸纳就业。

四是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支持企业自主评价,截至目前我市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共94人,其中特级技师76人,首席技师18人,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逐步提升,技能就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五是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石拐区大发街道就业服务站被评为A等站点,在阵地建设、服务质效、群众口碑上均走在前列,成为全市就业服务领域的示范典型站点。2026年石拐区已报送候选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6个,已纳入2026年优化升级评选范围。

签发人李少强

承办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

承办人周飞

联系电话6169777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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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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