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稀土人才“强基·聚能”工程以一流人才生态高质量建设“两个稀土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晋升方面,一直落实自治区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文件要求;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治区人社厅联合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支持包头市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
二、采取措施
(一)关于建议中第一条第三项:“固基础,加快国家职业标准的落地应用。以新颁布的《稀土冶炼工》《稀土材料生产工》国家标准为契机,支持包头市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建议。一是完成国家职业标准《稀土冶炼工》以及《稀土材料生产工》的终评工作;二是《稀土冶炼工》评审结果已报送人社部相关部门审核,正在按要求草拟颁布申请;三是《稀土材料生产工》进入人社部征求意见环节。四是积极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截至4月底,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469人次。
(二)关于建议中第一条第三项:“对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产业人才,探索其与职称晋升的贯通机制”的建议。目前,包头市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执行的是自治区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要求。文件规定: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在职业分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兴职业、新兴领域贯通办法,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
(三)关于建议中第三条第二项:“试点设立“成果转化推广”系列职称评审通道,明确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人才评价、职务晋升的核心指标”建议。目前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各主管部门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中已将已将成果转化推广作为业绩条件。
三、取得成效
一是完成国家职业标准《稀土冶炼工》以及《稀土材料生产工》的终评工作。二是执行自治区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三是在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中已将已将成果转化推广作为业绩条件。
签 发 人:李少强
承办单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 办 人:慕柏峰
联系电话:6169341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