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政府将货车司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举报。
关于职业病认定工伤的问题,需经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后,可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我市现有5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分别是: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钢集团预防保健中心、国药北方医院、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包钢三医院,以上5家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申报工伤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多渠道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让受伤职工享受好工伤保险待遇。
签发人:李少强
承办部门:工伤保险科
承办人:王雪峰
联系电话:6169378
单位名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日期: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