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设施农业支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农情调度统计,2025年包头市设施农业园区面积13.9万亩,在自治区各盟中列第三位(前两位分别是赤峰和巴彦淖尔),主要分布在东河区、九原区;设施果蔬种植面积14万亩(包含复种面积),产量80万吨。设施农业作为包头市现代农牧业的核心产业,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是破解经营主体资金瓶颈的重要举措。国家层面已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自治区明确要求推行农业设施确权颁证、创新抵押贷款模式,此前我市在土右旗、东河区开展了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及抵押贷款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面临确权登记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
二、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五点建议,包头市紧扣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农业设施确权抵押融资的部署要求,结合试点实践,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健全确权登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推进农牧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赋能工作方案》,明确“嘎查村初审—苏木乡镇审核公示—旗县区复审发证”的三级办理流程,为设施农业资产确权提供制度保障。在东河区建成抵押登记业务平台及服务中心,累计向7个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200万元,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题。二是稳步扩大试点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起草完成《包头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规范了所有权登记、变更、抵押、注销及监督管理的全流程。目前,该办法已先后完成部门、公众及专家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举一反三
(一)加快确权颁证全面推开。在《包头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后,尽快在全市各旗县区全面推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完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配套细则,不断扩大确权登记覆盖面。
(二)深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持续做好融资需求对接,定期召开设施农业重点项目推介会和融资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匹配设施农业周期的中长期信贷产品,推广“农业保险+融资+担保”联动模式,扩大抵押贷款投放规模。
(三)健全评估与处置机制。建立适合设施农业特性的价值评估体系,综合运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制定评估指引,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名录库。依托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拓宽抵押物处置渠道,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底回购机制,有效破解变现难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印发“明白纸”、举办培训班、入户宣讲等方式,提高经营主体对设施所有权登记及抵押融资政策的知晓率,引导更多农户、合作社参与确权,充分释放设施农业资产价值,让“大棚变资产、畜禽变存单”成为现实,切实破解设施农业融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