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农牧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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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牧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村流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促进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意义重大,整村、整乡镇流转土地更是规模化经营的典型。但是,我们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流转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等促进更多的村实现整村、整乡集中连片流转或者托管,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截至2024年底,我市农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147万亩,约占全市常年播种耕地面积(470万亩)的31.3%。其中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三个农业旗县流转面积较大,占全市的94.8%。流转入农户、合作社、企业的面积分别占流转面积的34.4%、35.2%、8.7%。流转形式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98.5%;入股及其他形式占流转总面积的1.5%。

二、采取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在做强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整治工作方面。我局在摸清撂荒地底数的同时根据撂荒原因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因水利设施不完善、农机通道差、土壤贫瘠、严重盐碱化、地块分散细碎等自然原因,经济效益低下、土地流转不畅等社会原因以及地块争议、水源不够、农户外出务工等其他原因,根据撂荒原因分类精准施策。一是发挥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生产者补贴、耕地轮作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农民复耕复种,并鼓励复种粮食。同时,提高耕地地力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农户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民明白只要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扶持政策。二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广先进的复耕复种的技术,、玉米单产密植技术和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适宜优质品种,提高产出效率、增加农民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快适宜丘陵山地的农机装备引进与研发,引导各地围绕耕种薄弱环节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活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农民抛荒弃耕。同时,对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由村集体组织复耕;对短期撂荒的,引导社会化服务公司或合作社跟进代耕代种服务。三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先集中,再建设。近年来,我市力推“一户一田,小田并大田”模式,优先支持采取“三打破、五统一、一重新”(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杂乱的地块界、混乱的沟渠路,统一平整土地、开挖沟渠、修整道路、植树造林、划分地块,按照新的规划布局重新分配经营土地)模式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鼓励整镇整村连片推进。2024年我市实施的9.36万亩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土地集中流转面积达4.63万亩。其中,土右旗苗六泉、发彦申、金和、石泥桥、板申气5个村4.2万亩土地实现了集中流转;其余6个村4.05万亩整治后重新分配土地,实现“一户一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针对我市土地流转租金较高、农民经营权流转意愿低和土地流转放缓的现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种粮亩均产量高、生产成本低、保留土地经营权的突出优势,支持农业服务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开展“菜单式”托管服务,形成全托管、半托管、单环节托管等多种托管“菜单”,有效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对常年外出务工农户,提供农资、技术、耕种、田间管理、绿色防控、收获等全程服务;对季节性外出务工农户,量身定制供种、代种、防病、代收、烘干、销售等托管服务;对缺资金、缺技术的种粮业主,先行提供农资、技术、生产托管等服务,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2024年我市争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186万元,项目向整乡镇、整村集中连片和统种共富村倾斜。其中,支持土右旗1509万元,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愿流转土地还能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2024年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20万亩。五是开展盐碱地治理。我局依托上级资金支持,2020-2022年期间在土右旗实施了2万亩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项目,试验集成了多项盐碱地改良工艺及方法,通过施用腐熟农家肥、改良剂、矿源有机肥,以及种植玉米、葵花、甜菜、籽瓜、甘草等耐盐碱作物,综合改良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奠定了开展规模化盐碱耕地改良综合利用的基础。另外,2022年土右旗集中流转土地示范种植西兰花、辣椒和向日葵等,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引黄(沉淀过滤)+滴灌+水肥一体化的节水灌溉技术模式为盐碱耕地改良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技术方案。2023-2024年,土右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完成了2万亩耐盐碱作物的适应性种植,避免了盐碱耕地的撂荒。

(二)在做实项目实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在高标准农田宣传工作中,2024年我局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关于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息及政策等,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市县两级农牧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实施前期就深入乡镇和村宣传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模式,同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帮助村民算清“投入和产出账”、“当前和长远账”,打消农民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顾虑。二是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站点作用。在土地整村流转工作中,做实群众宣传动员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注重分层分类宣传,精准覆盖群体。我市指导各旗县区在乡镇、嘎查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点(中心)。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点(中心)33个,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制度宣传,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力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在涉农乡镇层面建立农业服务站(点),负责片区范围内农村土地流转的组织实施,接受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在嘎查村层面配备村农业服务协办员(信息员)作为农业土地流转的经办人,负责农村土地流转需求方和供给方的组织联络、交易、代办、政策宣传咨询、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

(三)在做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方面。注重健全监管防控机制,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一是加强流转土地用途强化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完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证金制度,严格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损害农民权益。二是畅通企业用工和农民就业通道。积极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流转企业用工优先使用当地农民,优先租用当地农民的农业机械,开展作业。同时,我们定期组织旗县区和乡镇全面统计各地有意愿打工和各类农业机械出租的农民,将信息提供给相关企业,实现用工和就业信息的有效联通,促进流转和托管土地的农牧民实现就近就业。三是增强联农带农机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村党支部牵头将村内有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原种植户和农机大户整合到企业务工,村民在获得亩均耕地流转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取务工收入,变成了土地流转有收入、企业打工有收入的“双薪农民”,保证了村民与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参与度,以实际效益赢得了农户的认可与支持。2024年我市实施高标准农田国债项目9.36万亩,项目资金2.28亿元,已落实“以工代赈”资金2235.56万元,落实比例11.45%,涉及本地农户1176人,人均增收1.9万元。

三、取得成果

一是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适应性耕种、盐碱地改良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导鼓励农户自行复耕复种。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了耕地种植面积,增加了粮食产量。二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托管后,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实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土地流转使农民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租金收入,还能在流转土地上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农业生产托管让农户节省了生产成本,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提升也增加了收益,同时村集体通过参与土地流转和托管,还能获得集体收入。四是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增加了有效种植面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稳定和增加了粮食及其他重要农产品产量,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四、举一反三

(一)继续进行撂荒地整治工作。对未完成复耕复种的撂荒地制定整治计划。针对因严重缺水、地形不利、土壤瘠薄而荒闲的耕地,积极发展杂粮杂豆产业;因灾害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引导各地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根据撂荒耕地盐碱化情况进行盐碱地改良,改善耕作条件。针对因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效率低下、劳动力缺乏、土地流转不畅等原因形成的撂荒地,加快适宜丘陵山地的农机装备引进与研发,引导各地围绕撂荒地耕种薄弱环节开展机械化示范推广活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鼓励通过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方式,稳妥有序恢复耕种。针对因地块争议、水源不够等原因形成的撂荒地,依托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补齐撂荒地基础设施短板。

(二)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过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各类惠农资金,引导示范创建、质量提升、项目扶持等举措,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鼓励农发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农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增信、赋能”功能,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投入瓶颈问题。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5年争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226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经营主体开展整村、整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示范,鼓励村集体开展统种共富,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来源: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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