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栋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提升第三方评估水平,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77.21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8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6.54%,高于全国(15.6%)和自治区(16.04%)平均水平,进入中度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发展态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凝心聚力,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幸福鹿城·颐养包头”养老服务品牌,逐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累计建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787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以《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包头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包头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第三方评估的范围、标准、程序及监管要求,确保评估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在委托第三方评估前,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对机构的专业能力、行业经验、人员构成等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委托。在开展等级评定、服务验收、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中,要求其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形成多维度的评估报告,提升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在日常考核工作中,聚焦第三方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质量、执行纪律等核心要素,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管理。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2024年,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头市晶沣消防有限公司对全市66家养老机构进行3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第一轮检查养老机构59家,发现隐患问题330条,已整改完成。第二轮检查养老机构61家,发现隐患问题272条,已完成整改。第三轮安全检查,截止目前,检查了40家养老机构,发现隐患问题108条,已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关注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将联合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130号)和《包头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民发〔2024〕19号)要求,规范评定流程,指导养老机构完成自评申报后,组织旗县民政、财政部门开展初审公示,并进行实地核查与现场评分,确保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中关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及服务等维度的评分标准。强化动态监管,对已评定等级的机构开展常态化抽查复评,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确保服务质量持续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