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林草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239号提案的答复
特木勒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特木勒、周亚伟、闫建平和刘海燕委员提出的第0239号提案由我局负责分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针对涉及使用林地草原的建设项目,市林草局通过“全流程、全情境”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核审批程序和服务,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实现了报批不过夜,做到了当天受理、当天审核、即来即办,把审核审批时间缩到最短,为企业项目提供更大便利。
一是主动服务,提前对接。组织各旗县区林草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沟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二是持续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协同旗县区林草部门,科学改进项目占地现场核查方式、“点对点”重点盯办等方式措施,全力推进项目企业和旗县区的组卷工作。
三是实行容缺预审。市林草局与自治区林草局积极沟通,对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审批所需的8个要件,允许在缺少“林地草原权属证明”和“现地查验报告”2个要件的情况下,开展审核审查。
四是实行旗县区、市级、自治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立项、选址、规划期积极介入,为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实施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条件。
五是主动服务助力项目建设落地。同时针对难点问题,前往自治区林草局进行沟通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及途径,全力助力企业工程项目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