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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75号建议的答复
刘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配套资金提高我市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服务重大战略需求的核心科技计划,是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市科技局抢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机遇,积极组织包头金山磁材有限公司申报承担“多主相钕铁硼磁体重稀土极致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内蒙古科技大学申报承担“白云鄂博稀土矿产资源基地固废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项目”以及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承担“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我市在稀土资源绿色开发、重稀土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提升了我市在稀土领域科技创新的影响力,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采取措施
一是优化科技创新支持体系。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协同申报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主动对接科技厅,强化政策跟踪与精准服务,优化项目申报流程,建立申报材料预审、专家辅导等机制,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是聚焦重点强化精准支持。自治区层面,依据《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内科发〔2024〕80号),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按国家到位资金最高20%给予配套支持(不超1000万元),国家有配套要求的严格对标落实。市级层面,落实《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二十五条政策措施》(包党发〔2021〕24号),实施“补链延链强链工程”,聚焦“稀土、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对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配套专项资金,全力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三是完善配套资金保障机制。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顺利实施,建立“立项-执行-验收”全周期配套资金动态跟踪体系,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任务书落实配套经费,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2022年10月,推荐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申报科技部“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获批中央财政定向支持资金2799万元。跟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自治区科技厅与包头市政府、包钢集团三方承诺函,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8500万元。截至目前,包钢集团已落实配套资金5500万元,自治区科技厅落实配套资金1400万元,包头市1600万元配套资金尚未拨付,鉴于目前市本级财力紧张,经包钢集团与市政府协商,为保障项目年底前顺利通过验收,由包钢集团先行垫付市本级1600万元配套资金,后期由市财政按计划分期支付。
三、取得成果
市科技局以“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为抓手,系统推进稀土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布局,积极推动“白云鄂博稀土矿产资源基地固废循环利用集成示范项目”、“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多主相钕铁硼磁体重稀土极致应用关键技术研究”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围绕“资源开发-循环利用-材料升级”全链条创新体系。在资源开发端,创新地质冶金模型构建,显著提升稀土选矿指标;在固废利用环节,攻克全链条转化关键技术,实现资源回采率超95%、尾矿综合回收率逾62%、稀土浸出率>93%、固废利用率达90%,基地综合效益提升20%;在材料应用领域,突破重稀土减量化与磁性能提升技术瓶颈,成功支撑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高性能磁体研发。系列成果标志着我市在稀土资源绿色开发、高效利用与高端材料制备领域形成系统性创新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进一步巩固了“世界稀土之都”的硬核科技地位。
四、举一反三
一是精准对接强化项目牵引。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部委,精准锚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与重大战略需求,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系统谋划、科学凝练国家级科研项目,提升项目申报的精准度与竞争力,强化科技创新项目对产业升级的战略牵引作用。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在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及科技专项政策时,聚焦本土科研院所与企业牵头申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需求,细化配套支持措施,强化政策引导激励效能;探索建立国家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推荐上报,为科技创新提供高效制度支撑。
三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科技投入刚性增长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稳定保障,构建“国家战略引领、地方政策配套、企业主体投入”的协同体系,统筹整合各级科技资金,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领域攻关与成果转化。
签 发 人:杨军
承办部门:资源统筹与创新平台建设科
承 办 人:贾鹏
电 话:5618478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