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6-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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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次会议

0092提案的答复

 

李永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对您提出提案我局积极推动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委员提案:要优化边境地区公路收费站布局。充分利用“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政策赋能空间,减少达茂旗境内收费站数量。实施差异化的收费措施,减免达茂旗辖区老百姓在达茂旗境内公路收费站的通行费用。

二、采取措施

一是目前收费站设置情况。提案中提及的收费站分别为阳湾收费站苏吉收费站百灵庙东收费站巴音敖包收费站满都拉收费站,建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收费年限均为20年,收费截至年限最早为2034年9月,最晚为2043年1月。且符合“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的要求。减少收费站数量暂无相关政策依据,后期我局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站数量。

二是为收费站周边10公里范围内农牧民办理减免通行费手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关于重新核定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要求,督促收费站运营单位结合各收费站实际情况,为收费站周边10公里范围内村庄的农牧民办理免费通行收费站的优惠政策手续。

三、取得成果

我局督促收费站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收费站周边10公里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免收通行费;同时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及节假日符合条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自实行优惠政策以来,五所收费站累计减免通行费980.43万元,切实减轻了达茂旗农牧民出行成本。

四、举一反三

我局积极监管各公路收费站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关于重新核定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文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法〔2019〕99号)等政策要求,执行相关减免通行费的惠民政策,有效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温志广

承办部门:公路科

  宋国君

联系电话0472-5999605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552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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