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杨明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益性政策性亏损企业,由于政策性亏损补贴资金不足,企业资金周转极其紧张,仅能勉强维持基本运营生产。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车辆主要供气单位为包头市中燃投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近三年来受多元化出行方式的影响,企业车辆运营收入呈断崖式下滑,2020—2022年运营收入较2019年降幅达55.1%。
二、采取措施
在收到建议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于3月15日会同市工信局与代表进行了现场会面商谈,了解建议提出背景,并就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目前情况进行了汇报。会后,市国资委要求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市中燃投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协商,商定还款计划方案,并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市公交集团协调解决天然气欠款问题的请示》(包国资发〔2022〕325号)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偿还天然气款项,以缓解因拖欠气款问题导致上游公司对中燃公司无力继续垫付气款可能采取停气或限量供气的不利局面。
三、取得成果
经市财政局多次与包头市中燃投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协商,今年3月末拨付市公交集团4000万元用于支付天然气款项。
四、举一反三
市公交运输集团将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大力节约成本消耗,努力增收创收,加快推动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对包头市中燃投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剩余天然气欠款,一是利用自有资金偿还部分天然气款;二是继续协调财政资金分批还款。
以上回复,请您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签 发 人:李培文
承办部门:包头市国资委
承 办 人:朱海锋
电 话:6973680
单位名称:包头市国资委
答复日期: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