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2-07-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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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国资委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037号建议的答复

 

邢海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在稳就业社会活动中应尽义务与社会担当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关注,为切实推动服务业困难领域恢复发展,稳就业、稳市场主体,2022年3月份,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有效帮助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国有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应当积极作为,承担社会责任。该建议内容有利于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我市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着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国资委是包头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包头市国资运营集团、住建集团、交投集团等13户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13户市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您提出的建议涉及包钢集团子企业包钢西创公司,包钢集团的出资人为自治区国资委,由自治区国资委进行直接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在办理《建议》时,将《建议》内容与包钢集团西创进行了沟通对接。同时,市国资委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减免中小企业服务业租金的政策,目前已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采取措施

2022年3月,为切实推动服务业困难领域恢复发展,积极有效帮助服务业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按照自治区、包头市部署要求,包头市国资国企系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在疫情期间投入人力、财力支援疫情防控,同时我委出台了《关于各旗县区、各监管企业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了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为统筹推进、强化落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我委先后下发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减免租金政策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包头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减免租金政策工作力度的通知》(包国资发〔2022〕245号)多个文件,强调政策口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召开减租工作调度会议,抽查企业政策落实资料,听取各企业减租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各企业、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2022年11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委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国资委关于各旗县区、各监管企业助力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为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租金。截止2022年底,减租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经过与包钢集团包钢西创了解,包钢西创公司每年所出租资产均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房屋定价由公司研究后统一挂网交易,我委将《建议》内容与包钢西创进行了沟通对接,包钢西创表示在具体工作中会结合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包钢西创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理念与价值的传递,增进承租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取得成效

2022年,包头市国资委全年承租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共减免租金1900余万元,切实帮助全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服务业困难领域恢复发展,稳就业、稳市场主体,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用行动践行“满腔热枕爱包头、立足岗位作贡献”。

四、举一反三

包头市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稳就业相关部署安排,推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支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李培文

承办部门:规划发展科

人:温琦

   话:0472-6973681

单位名称:包头市国资委  

答复日期:2023年5月22日

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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