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对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10-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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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291号建议的答复

王凯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包头市中心区机动车道内两侧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主城区小微型汽车保有量85.8万辆。经汇总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市五区共有各类停车场2304处,共计约55.1万个停车泊位。其中:公共免费停车场1213处约16.1万个泊位;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停车场665处约24.6万个泊位;在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的收费停车场59处1.7万个停车泊位;有免费道路停车泊位12.7万个(路内停车泊位3.2万个,路外临街停车泊位9.5万个)。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规划规范》规定,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1.3倍之间,如按照1:1.2这个比例计算,主城区85.8万辆小微型客车的停车需要103万个停车泊位,存在约47.9万个泊位的缺口。配建停车泊位不足是造成停车难的主要原因,加之受价格和本地消费习惯影响,高层住宅小区业主购置地下停车位意愿不强,习惯在道路上占道停车,而地下停车库多数空置、闲置,加剧公共停车矛盾。同时医院、商圈、学校、集贸市场、老旧小区等地特定时段刚性停车需求较大,而现状停车资源有限,相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综合以上情况,现状取消路内停车泊位暂不具备相应条件。

二、采取措施

交管支队立足城市特点,在停车管理上采取“扩大供给,调控需求”“一点一策”的思路,努力构建集约高效,规范统一的道路停车管理格局,缓解停车难问题。

1.积极扩大道路停车资源供给。在不影响通行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道路车行道内新增施划停车泊位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使用,去年在车行道内覆划停车泊位5913个,目前陆续在昆工南路等道路新增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出行群众临停需求。计划在昆区黄河大街辅道(紫金华府北门)、东河区吾悦和府2期东门广顺路及南门文德路等路段采取限时停车措施,新增设置“晚18(19)时至次日早8(7)时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停车引导牌和“单排、靠右、顺向、守时”标志指示牌,方便、规范居民夜间临时停车,已累计在全市设置夜间、节假日、周末临时停车路段 19处,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停车矛盾。同时,交管部门积极协调推动住建、城投城管等单位,在公共用地新建立体停车楼或者地下停车库,增加公共区域停车泊容量。

2.深入推行限时停车管理系统。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26处重要点位新增建设限时停车管理系统,累计在全市74处重点点位深入推行“一路一策”限时停车举措,配合现场提示屏和手机短信秒级推送通知提醒,让交通参与者及时了解管理规则和停车动态。“一路一策”限时停车管理系统荣获公安部创新优秀奖。例如,青山王府井周边文化路机动车道内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本应作为临时停车和补充功能的,却承担了主要的出行车位供给和较长时间停车功能,特别是周边商户长时间停放不流动,导致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偏低。我支队经实地调研,计划在此路段推行限时停车管理举措,目前监控抓拍设备已建设完成,正在调试运行阶段,将通过免费限时停车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共停车泊位的周转效率。

3.创新违停宣教治理新模式。按照《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分,交管支队和市城管局联合发文,将管理范围、管理重点、工作方式以及证据采集的标准进行了再次明确。为城管开通“随手拍”违停执法模块,采集违停证据,上传系统后台,交警审核认定后录入公安综合平台,依法予以纠处,形成停车秩序整治合力。

4. 持续开展静态停车秩序整治。交管部门实行“常态+错时”的勤务模式,以商超、学校、医院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管控频次和违停整治力度,坚持多提醒、多宣传、多警示、少罚款的理念,强化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去年通过电话、短信提醒纠正违停174万起,实际处罚率39.4%,让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交管部门联合城管部门,常态化对全市道路路内停放的废弃汽车(僵尸车)进行专项执法治理,及时清除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废弃车辆,还位于民。

5.积极推动制定停车管理机制。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共同起草《包头市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全市印发实施,为本地停车管理工作提供了规章支持。同时继续推动人大立法工作,用发展眼光和市场思维,重新审视、科学调整《包头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内容,为促进停车场有序建设、长效规范管理提供立法保障。

6.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停车需求。路缘石以上收费停车场备案机关是城管部门,路内收费停车泊位备案在交管部门。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需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针对停车难重点区域,适当通过经济杠杆调节停车需求。例如,按照昆区政府要求和授权,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即将组织对乌兰道(林荫路-白云路)段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经营管理,减少长时间占用公共车位的现象,有效提高泊位周转率使用率,进一步缓解商圈区域停车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缓解城市停车难,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一环。下一步,交管支队将始终坚持“交管为民、民生交管”理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主管部门”这一职责,因地制宜、根据需求科学调整路内停车泊位,努力提高道路停车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在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上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多措并举,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力为全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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