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孟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保障残障人士通道和盲人通道建设维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都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维护包括盲道在内的各类道路设施正常使用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在盲道管理方面,我们持续开展日常巡逻管控工作,对发现的机动车侵占盲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重点区域和路段,加大巡逻频次,及时纠正违规停车行为,引导车主规范停车,避免对盲道造成占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了盲道被占用的现象。
二、针对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占用行为
加强日常巡查执法:进一步增加巡逻警力,扩大巡逻范围,提高对城区道路盲道的巡查频率,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对占用盲道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警告、罚款或拖移处理,形成常态化的执法机制,保持对违规占用盲道行为的高压态势。
强化重点区域管理:针对城区中心地带、商业繁华区、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需求大、盲道易被占用的区域,设立专门的执法小组,进行定点值守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重点整治占用盲道停车现象,保障盲道的畅通无阻。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与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侵占盲道、破坏盲道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意识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 “七进” 活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以 “关爱视障群体,保护盲道设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盲道的重要性以及侵占盲道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侵占盲道的行为。
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盲道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制作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曝光占用盲道的违法行为,提高市民对盲道保护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盲道的良好氛围。
发挥志愿者作用:联合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开展 “守护盲道” 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街头向行人宣传盲道知识,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劝导和制止占用盲道的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停车,共同维护盲道的正常使用。
(三)配合完善盲道规划与建设,提供交通管理建议
参与规划设计研讨: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参与我市盲道规划设计的研讨工作。从交通管理的专业角度出发,对盲道的设置位置、走向、与其他道路设施的衔接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确保盲道规划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优化交通组织:结合盲道建设和改造工作,对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规范车辆和行人通行秩序,减少自行车道、机动车道与盲道之间的相互干扰,为视障人士提供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
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管理:在盲道建设和维修施工期间,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疏导方案。加强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持续关注盲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定期对盲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与其他承办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盲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为视障群体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包头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