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璟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和活力的提案”收悉,我委结合职能职责和包头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现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包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以政策精准滴灌为抓手,以助推产业升级为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政策扶持、项目调度、要素保障等举措,全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堵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7.8%,占GDP比重60.3%;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3%,高于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3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2.5%;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5%,占全部投资比重达72.5%,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二、采取措施
一是切实树牢“有解思维”。做实“三在两找”助企纾困,为项目建设扫除障碍。创新融资服务,充分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推动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更好推动“信用”高效“变现”。
二是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全流程服务企业项目专班”作用,围绕全市重大项目,一边抓手续办理、一边抓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调度监测平台,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实时预警旗县区服务保障和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问题。
三是抓实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主动对接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时掌握政策动态,争取政策支持。2025年3月,针对2025年第一批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要件、流程等关键环节“一对一”辅导民营企业完善项目申报。组织民营企业参加高级别政企、银企对接会,定期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向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馈,推动问题解决。邀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两重”“两新”项目评审专家,为重点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专题辅导,2024年,帮助企业累计争取上级资金2.1亿元,有力支持项目建设。今年,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契机,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力争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是优化涉企服务办事流程。开展能源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集中光伏备案项目实现全链条协同审批。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最大限度下放审批事项。除涉密项目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全程网上办理,不需要企业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所有项目实行“一口式”网上申报、受理和批复,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审批,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激发创新活力新动能。立足于支撑我市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的需要,集中力量在稀土新材料、硅晶材料、新能源装备等优势特色领域培育民营企业创建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持续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的研发创新能力。
三、取得成果
一是树牢“有解思维”方面。先后为20家晶硅材光伏、8家储能企业建立供需清单,对接目标企业、推销本地产品,帮助企业解决产能释放不足的问题。积极与华电、蒙能深入对接,为晶澳、双良、中清等5户组件企业达成5.18GW订单,帮助弘元、新特、晶澳等申请工业绿色化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各类配套资金1461万元。解决韵升磁材等企业提出的有关供热等21项难题,截止目前,“信易贷”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39家、经营主体11.76万家,发布金融产品439款,促成放款超17亿元。
二是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晶硅光伏等制造项目建设,通威24万吨工业硅、阿特斯5GW半月硅棒、弘元5GW光伏组件一期、弘元新材单晶设备技改、永臻100GW光伏铝边框等一批项目正在抓紧建设。2025年3月制定第三批在建标志性项目清单,包括总投资2540.29亿元的93个项目,目前,已推动57个项目开复工、6个项目投产。2025年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604户,较上年同期增加99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的比重达82%,民营企业活力有效释放。
三是抓实惠企政策落实方面。截至目前,已累计向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筛选报送优质民间投资项目15个,总投资达140亿元,其中3个项目成功纳入国家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项目数量、投资总额、审核通过率均位居全区第一。
四是优化涉企服务办事流程方面。近2年来,旗县区办结项目手续占比达95%,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了民营企业“就近办、快速办”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审批类、核准类项目立项时间、节能审查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当天办结、随报随办、即来即办,服务效率全面提升。
五是激发创新活力新动能。截止目前,共培育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9家(民营企业2家)、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4家(民营企业占比超过50%)。下一步,将继续围绕“3+5+N”产业体系培育民营企业建设国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集聚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指引,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服务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重大项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完善服务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化解堵点问题,切实抓好项目、稳住投资。持续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内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传统产业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引导传统产业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二是全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推进发改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拓展更多事项 “不见面审批”。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鼓励引导发改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三是持续优化惠企政策落实。持续开展政策宏观取向一致性评估,定期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方式,丰富政策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推送,确保政策信息直达企业,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获得感,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