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粮食储备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委职能及分办单位反馈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关乎国家的稳定与长远发展,是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权利和经济社会持续繁荣的基石。政府粮食储备作为粮食安全的关键支撑,不仅是应对突发事件、稳定市场供应的有力保障,更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长期以来,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储备工作,紧紧围绕二十大报告中“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等重要部署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储备粮油规模计划落实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数量,口粮比例超过规定的70%。实现了地方粮食储备10个旗县区全覆盖,有效减轻了紧急情况下市级储备粮动用压力。2023年集中实施全市粮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了企业粮情信息在线实时监测,部门精准高效“穿透式”监管。粮安考核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采取措施、取得成果
(一)不断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信息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储备粮管理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制度,修订了《包头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包头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了储备管理、资金拨付、质量检测、日常轮换等业务流程,规范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集中实施全市粮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实现了企业粮情信息在线实时监测,粮食购销、轮换出入库、质量监管等业务线上流转,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效率;行业主管部门将线上监管贯穿粮食收购入库到销售出库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了精准高效的“穿透式”监管。
(二)扎实推进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粮食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组织架构,提升应急相应能力。2025年重新确定了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与企业签订市、县两级应急保障协议书。全市设立的应急供应网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可以迅速将米面油投放至终端消费市场,按照每个乡镇、街道需建有1个及以上应急供应网点、每3万人至少建有一个应急供应网点要求,现有网点数量及布局均达标。此外还设立了相应数量的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企业、应急储运企业,能够保证应急状态下原粮运输、加工及配送需求。
(三)不断加大粮食仓储设施投入力度。近年来,包头市积极争取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开展“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重点围绕仓房的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提升、内环流控温等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智能化粮食出入库及粮情测控系统应用、粮食机械更新等方面组织实施项目17个,项目总投资2000余万元,大力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功能提升,全市粮库现代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改善了粮食储存品质,降低了储存环节损失损耗。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要求,扎实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和国有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工作,强化粮食仓储设施管理。目前我市仓储设施条件满足我市各级储备粮油承储任务需要,与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任务相匹配。
(四)粮食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狠抓制度落实。落实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粮,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印发《包头市2024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包农发〔2024〕79号),及时回复自治区转办案件2起。二是大力开展巡查和库存检查。严格落实政策性粮油季度巡查检查任务,对全市10个政策粮油承储企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的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检查组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实现储备粮穿透式监管。建立线上监管巡查制度,每日网上巡查,实时给予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导,穿透式监管作用日益凸显。
(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规范粮食市场行为。一是推进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范围内7家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责令2家存在计量违法行为的企业改正。结合市场总局《关于查处粮食购销领域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指导意见》、《粮食购销领域明码标价执法指引》等文件,依法办理价格违法案件2件。二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双随机检查工作。按年度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强检计量器具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对东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抽查,责令1家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信息的企业进行整改。2024年对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抽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醒告诫企业规范经营。组织召开粮食购销领域市场专项整治暨提醒告诫会,发放《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实地听取粮食购销企业对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在执行政策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服务,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受到企业高度认可。
三、举一反三
(一)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储备粮食管理。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全市粮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厘清职能职责,建立完善的规范监管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储备计划落实储备规模,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健全储备粮运行机制,规范储备粮油存储、轮换行为,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抓好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日常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和普查工作,对全市各级地方储备粮油数量、质量、“两个安全”等工作开展普查,查找并改进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储备粮管理水平。
(二)不断规范应急网点及企业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加强对应急网点和企业的管理,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安全标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应急物资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强应急保障能力。通过规范应急网点及企业的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应急物资的保障水平,增强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在应急条件下调度保障水平。
(三)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加强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建设投入。将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持续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方面的投入,重点围绕仓房气密性提升、隔热保温性能提升、通风系统优化等方面,提高仓储设施的储备性能,降低仓储工艺应用能耗;配备先进适用的绿色储粮技术施用设备和测控系统,如多参数粮情检测系统、防护药剂喷施设备、智能通风设备、环保高效进出仓设备等,提升储粮作业的智能化水平和效能,改善作业环境,降低人工成本和能耗,进一步提升我市粮食仓储水平。
(四)始终保持严执法强监管态势。认真贯彻执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督促粮食承储企业提升储备管理水平,保障储备安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职责开展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案件调查处置工作的指导,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震慑。持续用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平台(信息化平台),加速推进“非现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