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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A类 包头市财政局对包头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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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国代表: |
在包头市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第358号《关于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财政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方面,您提出建议各级政府在改善提高基础设施上,在优化传统产业、提升特色产业上,持续加大资金和政策力度。
二、采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主动担当,坚定不移将农业农村发展置于优先地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全力支持“三农”领域重点任务推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部署,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得支出比例稳步提高。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掌握中央、自治区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找准我市向上争取发力点,有针对性得进行资金争取,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四是强化多元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农牧业发展,为农村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三、取得成效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2025年市财政安排农牧业专项资金2.38亿元,在稳定发挥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2025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资金比例不低于10%,较2024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
二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各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已争取资金15.7亿元,力争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较2024年实现新突破。
三是关于金融支持方面。2024年,我市投入财政贴息资金18万元,帮助经营主体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资金压力,助力我市设施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我市已向自治区申报了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122万元。
四、举一反三
财政部门将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好代表建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抓好投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签 发 人:奇跃成
承办部门:包头市财政局
承 办 人:时更生
电 话:13015060238
包头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