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8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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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次会议

0483提案的答复

 

王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再生水综合利用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9座生活污水再生水厂,通过各类提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54.75万立方米,再生水输送能力为每日29.6万立方米,已建成再生水管网175公里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4353万立方米,销售再生水5443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38%,虽高于国家“十四五”规划中要求的“到2025年,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的目标要求,但距离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包头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45%。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对于我市这种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9个工业园区中,石拐经济开发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企业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零排放;其余8个工业园区均建有工业污水处理厂。

二、采取措施

一是做好排水许可管理。通过规范工业企业、商业单位等排水户的污水排放行为,有效控制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进入市政管网,避免对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造成冲击,保障处理工艺稳定运行和出水水质达标。

二是加强再生水水质监测。组织高新区排水主管部门和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东宝生物、双良、鼎晶等重点排水户进行了水质抽样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水,确保污水处理企业稳定运行。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水企业排水水质监测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排水主管部门加快建立排水户水质监测工作制度,加强对辖区内排水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排水行为,确保各排水户水质达标,推动提升再生水水质。

三是做好再生水管网建设规划。在做好前段管控和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生产再生水的同时,我局将持续推进再生水管网规划,力争达到再生水管网覆盖到每一个需要的用户门口。目前已完成万水泉污水处理厂至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建设,帮助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生产用水置换使用再生水;逐年实施万水泉污水处理厂、南郊污水处理厂至大青山水源工程的连接管线和枢纽泵站建设,二道沙河再生水管线、城北泵站系统的完善。通过科学的布局规划,合理的措施让再生水“产的优,送的到”。

四是园区再生水配套设施方面,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反馈至各园区管委会,请各园区认真研究落实。

三、取得成果

一是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通过各类提标改造项目,再生水利用率2022年的29%提高到2024年的38%,力争2025年达到45%。

二是再生水水质从达标向优质转变。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规范化考核管理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形成“考核-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是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持续提升再生水水质的关键手段,通过强化监管与科学评价,可保障处理工艺高效执行、水质指标稳定达标。

三是推动城市排水“双轨制”管理落地见效。推进包头市工业企业排水源头管控,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纳管协议)与许可管理(排水许可、排污许可)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实现城市排水户有效管理,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及出水再生利用提供坚实保障。现阶段已完成雪鹿啤酒厂“企业污水直排”试点工作,该企业已与市再生水公司签订直排协议,并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的信息变更,经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反馈效果良好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努力,以目标为导向,客观查找差距和问题,科学合理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及再生水供给能力提升。同时加强与市水务局,市工信局的沟通、配合,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我市再生水利用率45%的任务目标

  李国宏

承办部门:排水行业管理科

  李世运

联系电话5985731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答复日期202543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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