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6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08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

A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

360号提案的答复

 

朱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停车乱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包头市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包府办发〔2023137号)文件要求,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城管局(大队)为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路外(路缘石以上至合法建筑物之间)经营性收费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和静态停车秩序的监管工作。公安局交管支队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区域道路路内(路缘石以下)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主管部门,其他旗县区公安交管大队为本行政区域道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及秩序监管等工作。

二、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我局多措并举,着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

一是统筹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为解决商圈、集贸市场、学校、医院、未设置地上停车位的居民小区周边、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处停车位需求,我局督促各地区积极征集群众意见、实地调研踏勘,引导企业做好停车场备案,2024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场12处,停车泊位1612处,2025年至今全市新增公共停车场15处,停车泊位1881处。同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在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建设机械式停车、立体停车楼等集约型停车设施,共建成7处立体停车场,包括2处公共收费停车场和5处专用停车场,截至目前我市“十四五”停车场规划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是多维度监管创新停车秩序维护机制。我市在日常监管中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建立了“制度规范+动态监管+协同共治”的停车场监管模式。首先,依据《包头市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建立“备案申请-材料审核-动态更新”标准化、闭环式准入模式,要求经营者在停车场启用后5日内提交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明、平面示意图等材料,备案机关5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对变更经营主体或泊位数量的停车场,实行10个工作日内变更备案制度,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其次,各地区局对公共停车场设施安全、运营秩序、价格公示、无障碍设施维护等进行日常巡查监管,保障停车场安全、有序运营。最后,我市建立城警联动执法,城管部门与交管部门建立“随手拍”违法证据采集机制,2024年启动“清占道、保畅通”专项治理,重点清理私设地锁、锥桶等障碍物,恢复被侵占车位1500余个。针对医院、商圈等热点区域,开展“早七晚九”错峰巡查,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拖移“僵尸车”300余辆。

三是推动政府定价类停车场实行阶梯收费。结合《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包发改价〔2022398号)相关规定,配合发改委加快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阶梯价收费机制的建立,现《包头市政府定价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方案出台后,可以有效提高停车场车辆流转效率,解决机动车长期占用停车场车位问题。目前,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停车场共18个,均执行统一制定的政府定价收费标准。

四是会同市场部门保障城市停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了解,市场监督部门对停车场收费情况会进行日常和不定期检查,群众也可通过12345热线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反馈举报。

五是指导地区建立信用分级管理机制督促各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要求建立停车场经营者资质审核与信用管理机制,对于有乱收费、乱摊派不良记录的经营者,限制其参与停车场经营项目投标或直接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构建起有效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三、取得成果

通过停车位施划、阶梯价收费实行、信用机制建立及停车秩序日常巡查管控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缓解了部分区域停车难问题。同时联合交管部门开展机动车停放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全面规范了我市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指导各地区城管执法部门强化停车位施划工作,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城市闲置边角地、老旧小区改造腾退空间等建设小微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鼓励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主体开发地下空间停车场。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鼓励适当合理收费以覆盖管理维护成本,提升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积极性。引导各旗县区探索“一区一策”,推动建立社区与周边商业区、办公区“潮汐停车”联动机制,借助智慧平台动态匹配空闲泊位。同时加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力度,联合交管部门开展静态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僵尸车、广告车、使用障碍物违规占位等问题,在校园、医院周边增设即停即走专用通道和电子监控设施。会同市发改委完善政府定价类阶梯收费实施细则,利用价格杠杆提高车位周转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建议,并对我局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人:李国宏

承办部门: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人:  

    话:0472-5985010

 

 

单位名称: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日期: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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