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内蒙古包头黄河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信息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6-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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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报送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更新材料的通知》(内林草湿发〔2026〕142号)要求,包头市湿地保护中心(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已完成对内蒙古包头黄河自治区重要湿地(以下简称包头黄河湿地)名录信息的更新准备工作。现将更新后的湿地面积、湿地类型、责任主体等基础信息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包头黄河湿地于2021年列入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原公布湿地面积为4330.9公顷。本次更新依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调整的湿地范围(除去鄂尔多斯行政区域部分),采用2024年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及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重新核算后湿地面积为3154.19公顷。湿地类型、责任主体等其他基础信息已一并核实完善(详见附件名录更新表、重要湿地范围图、湿地类型分布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5日 — 2026年6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单位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2-5184207

电子邮箱:btslcjsdybk@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1号街坊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413室(信封请注明自治区重要湿地公示)

四、附件

内蒙古包头黄河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更新表

内蒙古包头黄河自治区重要湿地范围图

内蒙古包头黄河自治区重要湿地类型分布图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5日

来源: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