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58项整改任务)

发文时间:2025-12-3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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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1日至2026年114日。

联系电话:0471-6945064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附件: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来源:包头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