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补助资金7.28亿元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工作

发文时间:2026-03-2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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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普惠性组成部分,是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痛点问题的重要民生工程,更是筑牢民生保障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支撑。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医保权益,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截至目前,市财政局提前下达上级财政补助指标7.28亿元,保障2.2亿元医保待遇资金的精准兑现。

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市财政局将持续聚焦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关键环节,以更扎实的举措、更严格的管理,推动医保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全力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联动机制,加强与上下级财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的沟通对接,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稳定发放筑牢资金根基。二是严格保障预算编制质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综合考量参保人数动态变化、缴费标准调整、待遇水平提升等多重因素,科学测算收支规模,精准编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预算外支出。三是全面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对账机制,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账账核对、账实核查,确保医保基金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专款专用;创新监管模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医保基金的收支、使用和管理全流程开展独立监督检查,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对发现的挤占、挪用医保基金,套取、骗取医保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四是持续健全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合理、可量化、可考核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全面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补助政策、优化管理措施、分配后续资金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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