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聚焦四大创新升级筑牢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发文时间:2026-03-23 09:31
语音播报
字体

为深入贯彻《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环办固体函〔2026〕51号)要求,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部署,近期包头市正式启动新一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全面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底数,明确管控重点区域与行业,为环境监测、风险筛查和评估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本次调查覆盖全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下125个行业小类的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企业,以及涉相关公约履约物质购销的贸易类单位。调查内容包括上三年度基本信息,2025年度详细信息、重点管控信息和公约履约信息四大类,涵盖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环境排放、风险管控措施等核心指标,重点聚焦全氟辛酸(PFOA)、氯化石蜡(CPs)、紫外线吸收剂328(UV-328)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及汞化合物等公约管控物质。

与以往调查相比,2025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呈现三大显著变化:

一是调查范围更精准。本次调整了基本信息调查和详细调查物质范围,基本环境信息调查物质种类从2023年的3960种缩减至1395种,详细环境信息调查物质从2023年的40种扩展至744种,公约履约物质变更为全氟辛酸(PFOA)、氯化石蜡(CPs)、紫外线吸收剂328(UV-328)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及汞化合物等公约管控物质。实现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化学物质全覆盖,同时将贸易类企业纳入抽样调查范围,填补“生产-贸易-加工使用链条数据缺口。

二是分类调查体系更完善。完善“基础调查+详细调查+重点管控调查+公约履约调查四级分类体系,针对不同类型化学物质制定专项调查表,如针对PFOA及其相关化合物设置从原料采购到下游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调查指标,对氯化石蜡按短链、中链(氯化度≥45%)、中链(氯化度<45%)、长链分类统计,相比以往单一调查表模式更具针对性。

三是数据质量管控更严格。构建县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四级审核体系,明确县级100%、地市级>30%、省级>5%的抽样审核比例,要求调查数据需经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三级自审,新增数据溯源要求,企业需上传产品质量证明书、发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同时强化现场复核机制,县级现场复核比例不低于10%,地市级现场复核比例不低于5%。

为保障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将通过专题培训、线上指导、现场帮扶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填报数据。调查数据将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填报,贸易类企业调查数据于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报送,其他调查数据于5月20日前完成最终审核上报。下一步,包头市将以此次调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为精准实施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履行国际公约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