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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李刚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开展中药代煎、配送业务的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李刚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开展中药代煎、配送业务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4-00036
发布日期: 2024-07-18 10:45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10:45 文件下载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药品经营企业2000余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大部分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但由于全市中医医师数量的限制,开具的中药处方很少,在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的就更少了,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业务量在药品销售中占比很小。中药饮片使用量相对较大的是为数不多一些中医蒙医医院、中医馆。这些中医医院、中医馆都属于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为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诊疗行为、药品的调配使用行为进行日常监管。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店)的监管部门是市场监管部门,其药品质量、经营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管。

如上所述,一是由于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没有处方(原因在于中医师的减少)而销售的中药饮片量很少,药品经营企业、中医医疗机构又遍布全市,点多面广;二是代煎的饮片质量、药品的储存和调配、配送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及代煎所需环境、卫生及人员资质等也很难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集中进行中药饮片代煎、配送业务,条件暂时还不成熟。

二、采取措施及成效

国家中药管理局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院、中医阁建设标准》,其中明确提出各医疗机构可以与上级中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物流企业等进行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签订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协议。我局目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正在对全市开展代煎业务的药品经营企业及医机构进行调研。现在开展代煎业务的主要是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医院、中医馆),服务于本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对外不提供代煎业务;极少数药品经营企业也开展了这项业务。

二是对配送企业开展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配送企业考虑到药品储运条件的特殊性、配送人员成本等条件,业务量少,配送意愿不强。

三是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积极宣传我国的中医药政策,通过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争取早日开展此项业务,方便全市人民用药。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医疗高地的要求,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与卫健、物流等部门沟通,加快推进中药代煎、配送业务的开展。在企业厂房、设施设备、卫生环境及机构的设置,人员、仪器设备的要求,管理规范的制定等方面,主动服务企业。在许可证件办理、产品标准制定、药品质量监督、价格监管等环节,尽可能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加强业务指导,更好地为本地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带动全市中药饮片产业的提档升级,真正造福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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