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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武兴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冬季供暖不热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武兴华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冬季供暖不热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4-00031
发布日期: 2024-07-18 10:37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10:37 文件下载

针对建议内第五条:“供暖公司公开供暖改造维修费用收费标准和明细,让居民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应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管,防止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的现象发生。”的有关问题,目前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供暖行业收费情况依法进行监管。

供暖改造系地方政府聘请第三方进行施工建设的项目,并非直接由供暖公司负责,故供暖公司在此过程中不会向居民进行收费,不会有乱收费或不合理收费的现象发生。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文件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供暖行业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展开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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