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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经济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经济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4-00030
发布日期: 2024-07-18 10:34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10:34 文件下载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制定出台《包头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从顶层设计上规划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特别是2023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包头市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十条措施》,由市委政法委牵头,通过着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有机衔接,形成保护合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擦亮“包你满意”“包你放心”知识产权保护名片,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采取措施

(一)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有机衔接。联合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加强包头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合作备忘录》,设立了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官工作站。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会商和行刑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线索移送长效机制。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出台《包头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联合公安、海关、网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市委政法委、工商联、团市委等部门开展优商恳谈,与法院、律协、仲裁委分别召开对接座谈会,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

(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石拐区知识产权法院签署《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设立了自治区首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站,并成立包头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分会。制定实施我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前调解工作通知,联合法院为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开通在线调解员账号,进一步延伸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网络,优化完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强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措施,先后制定下发工作要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打击侵权假冒、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为主题,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定期通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办案情况,组织评选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四)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制定实施我局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推进方案,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保护创新、激发创造作用。公开征集专利领域侵权违法行为线索,指导我市9家市场监管所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新建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头审理庭,实现审理实况录像、证据同屏展示、笔录同步校对、庭审在线直播、线上开庭口审等功能。2023年我市被内蒙古知识产权局确定为自治区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地区”。

(五)建设开通“包证链”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存证平台。创新建设开通自治区首个区块链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存证平台——“包证链”,充分利用区块链分布式、不可篡改、可溯源、可验证、多方协同等技术优势,免费为企业提供数据知识产权、原创设计等全方位保护。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入企行动,深入包钢、包铝、稀土研究院、北方重汽、通威、金海、美科、双良、弘元、鹿王羊绒、金骆驼酒业等各类企业院所宣传推广“包证链”平台,一对一讲解平台优势和作用,“手把手”帮助企业入驻使用“包证链”平台,并开展法律咨询、侵权预警、维权援助服务。

三、取得成果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效显著。2023年全系统查办知识产权案件153件,同比增长35.4%。2024年一季度,全系统查办知识产权案件32件,同比增长5.4倍。办案领域先后实现四个“零”突破:知识产权保护仲裁案件率先在内蒙古实现零突破,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查处擅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线上审理案件在全市实现零突破。

(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办理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2件,调解成功率75%,多元化解“云南白药”驰名商标侵权纠纷6件,企业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创新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模式,办理了内蒙古首件专利侵权纠纷当庭行政裁决案件,将案件办理周期大幅压减至29个工作日,仅为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更好更快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三)“包证链”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开展“包证链”平台应用培训,先后召开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训班、高质量服务稀土产业重点企业座谈会、晶硅光伏产业重点企业座谈会,联合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办包头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培训班,联合公检法、海关、贸促会、版权等七部门举办全市“包证链”平台培训,针对我市获评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稀土新材料、晶硅材料、进出口贸易重点企业等600多家单位开展数据知识普及和平台应用培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2024年5月8日,已审核发放存证证书71张。

四、举一反三

一是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快落实与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衔接合作框架协议,优化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纠纷调解结果司法确认,促进线索和案件移送,从源头上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深入开展“包证链”上链行动,提升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包证链”平台普及推广和宣传,指导企业入驻平台实现数据知识产权和原创设计存证,有效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挖掘数据使用价值,切实保障数据交易流通安全。

三是加强自治区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地区建设,切实提升纠纷化解效能。认真贯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指南》,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措施,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不断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四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探索制定包头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衷心感谢经济委高度关注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恳请经济委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持续努力为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利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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