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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王亚楠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早市、夜市流动小吃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名  称: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王亚楠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早市、夜市流动小吃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200MB19347619/2024-00026
发布日期: 2024-07-18 10:18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10:18 文件下载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以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工作目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理为根本,创新监管方式,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职责和内容,依法依规对城市管理部门划定区域、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处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宣传舆论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提升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水平,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采取措施

为加强我市早市、夜市固定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开展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为抓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市场管理制度,切实营造出“包你满意”“包你放心”的平安经济环境。

(一)全面检查严格执法,走好守护食品安全第一步

近年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的夜市、大排档、美食街、烧烤店等多次开展专项检查,旨在提升固定场所食品摊贩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店面卫生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记录、进货索证索票记录、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时效、反食品浪费宣传等七大项29小项。同时,结合计划抽检项目,在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全面开展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借助快检设备现场对夜市餐饮摊贩的食品原料、加工操作过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今年以来,为保障元旦、春节以及包头黄河观凌周文化旅游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对黄河风情园、包头金街、九原横竖街等特色街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食品摊贩575家次,现场办理办理小餐饮/摊贩备案卡17个,下达书面责令整改3份。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走好诚信规范经营第二步

积极向食品摊贩经营主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公示食品安全信息,规范各类加工操作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按需做好记录,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不断加强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在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到校园、居民区内进行宣传,通过“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为广大师生和居民宣传市容管理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居民主动拒绝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在个别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段设置载有“严禁占道经营”内容的警示教育牌,严查流动占道经营行为。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走好保障群众权益第三步

充分利用12315热线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做好夜间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现场执法有效衔接,确保受理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取得成果

近年来,夜市经济、地摊经济日渐繁荣,固定场所、固定时段经营的食品摊贩的规模不断扩大,我局主动作为,不断强化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使得食品安全整体环境稳中向好,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也日益加强。

(一)强化规范引导治理成效

今年以来,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印发《包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星定级方案(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社会餐饮单位、集中用餐单位、小餐饮、小饭桌)从企业持证规范经营、就餐区整洁舒适、厨房卫生达标、加工制作规范、管理服务能力五方面,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并按照日常监管工作动态管理,指导和帮扶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改善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加工条件和服务质量。评星定级工作以来,全市共评定10052家,评定三星级以上7902家,其中初步评定五星级餐饮单位163家,我市多家知名企业,如海德酒店、长诚烤鸭店、九原大厦、御海富园、天成御宴等知名社会餐饮榜上有名,一些小餐饮也进入到五星级的范围以内。小餐饮共评定1701家,评定三星级以上小餐饮1116家,其中初步评定五星级小餐饮6家。星级评定结果已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逐步引导广大市民选择高星级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二)实施清洁厨房示范店和小餐饮示范街活动

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树立行业标杆,全面推动餐饮服务质量的提升,助力一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档升级,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各旗县区都按照“六统一”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卫生清洁,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目前,全市11条餐饮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工作,其中九原区横竖街近期获评自治区级示范街。

(三)利用智慧监管手段,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利用内蒙古自治区风险管控平台、包头市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将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加工过程等行为展示在社会公众及消费者面前,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营造企业经营资质信息时时受管理、食品原材料宗宗可溯源、餐品制作过程人人能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为我市食品摊贩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举一反三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开展督导检查,着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许可管理和监督力度

加强对城管依法划定区域内的小餐饮、小摊贩进行备案管理,要求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即小餐饮/摊贩备案卡)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对取得合规资质后开展经营活动的小餐饮、小摊贩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要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采购食品原料要去正规的食品销售单位并做好索证索票;二是加工制作过程中要做到烧熟煮透,不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来源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加工要求的原料,按要求规范储存食品等;三是保持加工场所干净、卫生,采取必要的有害生物防护措施;四是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人员必须在上岗之前取得健康证明,衣着整洁、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五是督促夜市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审查入市企业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主动履行食品安全检查、报告等义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督促烧烤店(摊)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冷冻冷藏贮存荤素分开、生熟分开,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必须做到所加工食品在保持风味的同时,保证肉品烧熟煮透。

(二)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强化对小餐饮/摊贩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帮助和指导小餐饮/摊贩经营者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到不卫生的摊点购买食品,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的危害性,自觉进市进店购物,引导社会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形成自觉抵制“三无”食品,形成安全健康食品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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