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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供水价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促进供水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及服务质量,2022年我委启动了新一轮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对相关企业运营成本进行了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同时综合考虑我市用水群体承受能力及周边盟市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委草拟了价格调整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我委将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开展风险评估等事项,加快推进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励供水企业不断提升供水质量,保障我市供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