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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2022年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包头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的关键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单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健全应急管理“大体制”,不断强化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抢险救援、监管执法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筑牢防灾抗灾救灾“三道防线”,建立应急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救援“三道屏障”,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市受灾人口总计71.06万人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口13人、直接经济损失24.76亿元,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分别下降了65.4%、31.6%、27.6%,为“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市、县(区、旗)应急管理部门全部挂牌成立,逐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火安全委员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议事机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救援联动、灾后共助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上下对应、左右协同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正在加速构建,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运行总体有序、优势日益显现。
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持续构建了“以消防为依托、以国有企业为骨干、以蓝天救援队等其他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我市拥有包头消防救援支队下辖12支大(中)队、1支森林消防救援中队、10支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1支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3支危化应急救援队伍、5支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和1支社会救援力量等主要救援力量。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共建有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县(区、旗)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10个,形成了市、县(区、旗)两级辐射全市范围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格局。
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保持下降态势,“十三五”时期,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88起,死亡47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38%,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商贸物流、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管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形成了综合督查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十三五”时期,推进安全生产“四化”体系建设,即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执法监察规范化、基层监管网格化、行业监管常态化。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包头市关于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标准化实施意见》《包头市基层安监员设置方案》《包头市基层安全监管网格化实施意见》《包头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关于调整包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部门及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完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苏木乡镇、街道全部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站,在村委、居委设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组,并配备基层安监员,夯实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印发实施《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意见,初步建立了以市减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指挥协调机构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以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指挥机构具体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累计投资12.72亿元,完成22条重点河道和山洪沟综合治理、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包头段建设、重点林区的远程视频火情实时监控、生态建设气象保障工程、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工程、市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等多个工程;“十三五”期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建立完善了“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灾情统计管理队伍,共计800余人,形成了自下而上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层级联动机制。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信息化、智慧化发展水平不高,应急体制机制依然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难度增大,应急管理工作依然面临挑战。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增大,防控体系尚不完善,城市系统和结构日趋复杂,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进入更新期,城镇燃气管网和设施建设大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城市低洼地、高层建筑等城市安全危险源体量不断增加。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已构建管道天然气、人工煤气、瓶装液化气供应规模,目前,主城区及旗县区已基本实现燃气使用全覆盖,已作为“十四五”安全发展应急体系建设布局的防控重点。新材料产业、新型化工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涌现,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叠加,耦合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难度加大。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与分”“防与救”的衔接配合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协调各级政府(管委会)、各专业领域应急资源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应急力量不足、应急装备水平不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还较欠缺。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林区牧区公网通信覆盖不足、基层应急基础薄弱,社会动员及公众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自然灾害复杂性加剧。包头市地处祖国北疆,市域内降水分布不均,山北的达茂旗、固阳县,常年遭受旱灾侵袭;包头市是国内少有的高烈度设防城市,面临的地震灾害形势严峻;截至“十三五”末期全市森林覆盖率18.3%,草原植被盖度36.58%,但仅有瞭望塔14台,视频监控点83个,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投入与林草增长速度不相匹配。全市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对城市总体安全的影响更加深远。
第三节 “十四五”发展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事业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旧动能快速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将会大幅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安全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防灾减灾抗灾基础将不断夯实。
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不断提升,同时也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为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当前,全市应急管理正处在充满挑战的机遇期,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方向,坚持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支撑保障。聚焦“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主攻方向,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包头”,为包头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危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瞄准重大安全风险挑战,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全过程防治水平。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第三节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治理体系,实现我市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建设要求相适应相协调相匹配。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建成支撑包头市高质量发展的应急治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责任体系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区、旗)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灾害事故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
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地方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区域救援基地、救援装备研发基地布局更加优化、配备更加合理,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发展,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物资、应急物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装备研发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顺畅,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应急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应急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训、激励、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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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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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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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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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基数
|
2025年
目标绝对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安
全
生
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95
|
79
|
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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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
2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33
|
0.024
|
下降26%
|
约束性
|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658
|
3.109
|
下降11%
|
约束性
|
|
4
|
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
|
6.917
|
6.109
|
下降10%
|
约束性
|
|
自然
灾害
防治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包头市生产总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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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
—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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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
7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5246※
|
—
|
≤14000※
|
预期性
|
|
应
急
能
力
|
8
|
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
|
0.4‰
|
—
|
0.5‰
|
预期性
|
9
|
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到达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地域
|
≤3小时
|
—
|
≤2小时
|
预期性
|
|
10
|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
≤12小时
|
—
|
≤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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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
|
11
|
旗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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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
≥60%
|
预期性
|
|
注:带※指标为五年平均数,其余为期末达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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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完善领导指挥体制。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指挥架构设置、职能关系,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推动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综合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优化应急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健全灾害防治、风险防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其相应的应急信息处置、上报、响应、救援工作标准。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实施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提高制度标准,强化执行落实,提高准军事化管理水平和战斗力。建立完善风险识别、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处置、救援协同、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灾害事故全过程防治能力。
第二节 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持续优化应急管理工作在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研究制定职责分工,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结合机构设置,不断厘清部门职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和完善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安全总监,重点监管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第三节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和各相关部门分类管理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定期会商研判、突发事件紧急会商研判,衔接好“防”“抗”“救”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强化区域协同。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统筹构建跨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联合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重点城市群区域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加强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联合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区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应急演练。落实跨区域应急协同应对和联合指挥机制,细化处置工作流程。
强化军地协同。将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全市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场地开放共享,将应急救援纳入日常培训演训范围,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开展常态化联演联训。建立军地联合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军地数据共享和资源共用。
强化企业协同。成立包头市应急救援、支援安全与服务促进会,吸纳高危行业的各类化工、非煤、冶金、森林、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各企业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搭建以应急技术业务交流、技能培训、应急比武、应急演练等,扩展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装备共享、队伍协同作战等体系建设。打造包头市应急救援“精兵强将”专业化支援队伍。
第四节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防灾减灾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多员合一”的原则,推动多部门基层防灾减灾与应急队伍整合。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志愿者组织和普及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参与防灾减灾救援活动。强化苏木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应急状态下苏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的灾害预警、救援救助、治安维稳、物资调配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细化苏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持续发挥网格员的监督巡查作用,逐步实现“由治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明确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急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苏木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应急管理指挥、协调能力建设,嘎查村(社区)设立应急服务站(点),县(区、旗)级以上各功能区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责的机构。严格基层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强化应急网格化管理。加强“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嘎查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四级网格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打造专兼结合、一岗多能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网格化系统,对各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问题等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实现对基层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完善乡镇、街道网格化抄告机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发现各类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抄告。
第五节 推进应急法治建设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包头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监管执法职能,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三级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对苏木乡镇(街道)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授权或委托开展执法。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标准统筹配置应急管理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突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配足、配强市、县(区、旗)两级执法队伍,建立委托苏木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执法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加强执法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按照国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逐步配全配齐必要执法装备,更新执法车辆,配发制式服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式社会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水平。
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将综合执法检查和办案业务全部纳入国家“互联网+执法”系统和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创新行政执法手段,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说理式执法、示范性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探索“线上执法”“远程监管”等执法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基层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
推动依法行政决策。分类管理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证照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章 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一节 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强化风险评估。完善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制定包头市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进一步建立以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为统领,各灾种专业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等为支撑的灾害调查评估制度体系,带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各级单位做好风险普查工作,建立包头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权威科学的决策依据。
加强规划管控。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
严格安全准入。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源头准入,完善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制定完善功能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禁限控”目录。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淘汰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完善功能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及时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专栏1: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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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包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全市主要自然灾害类型,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配合自治区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汇总普查成果,建立包头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加强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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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全市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制度、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响应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三级贯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报告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
专栏2:风险监测预警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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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市本级火险预警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掌握各地火险情况和等级。扩大瞭望和视频监测范围,在全市建成完善的森林防火预测预报、瞭望监测和信息指挥系统,确保“十四五”末期视频监控、通讯指挥覆盖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5%以上、重点林区达到全部覆盖。优化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整合气象、水文、水务、住建等部门现有系统和数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快城市安全平台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高分卫星分中心建设,尽早发挥高分卫星在森林草原防扑火、防汛抗旱的监测预警作用和各类自然灾害的损失评估作用。提高山区洪涝和城区内涝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为防汛指挥调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油气存储企业、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感知数据为支撑,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的分类分级管控。
3.城市生命线及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汇聚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城市风险感知数据,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重点消防单位、城市电梯运行、公共空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城市安全运行状况的综合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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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实行事故隐患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全过程信息化。
加强高危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重点高危工艺和高危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承诺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公布的化工园区(功能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提升方案,设置专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化工相关学历背景安全监管人员,降低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开展化工园区认定评估,降低园区整体安全风险。依法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运输人员车辆、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加大灾害严重、“僵尸企业”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退出力度。实施安全风险综合防范示范工程,有序推进智能化试点示范,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在关键风险位置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消防、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危险废物、工业园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专栏3: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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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评估+执法”模式,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抓好“一企一策”提升整改措施落实。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对企业内部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平面布局实施改造,深入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专项整治,对异地转入企业组织开展设计复核,对服役满十年的在役装置组织开展设计诊断,提升设备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开展“工业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化工园区(功能区)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设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等功能。强化科技支撑。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专业团队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构建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体系应用,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监管方式。
2.矿山领域。推进矿山企业自动化、智能化建设进度方面,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边坡监测系统、运矿车辆定位及卸载控制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电子封条”的建设,并与自治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综合信息化系统联网,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完善“电子签验”系统,并与包头市地下矿山入井人员电子签验监管监控系统联网。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方面,要持续推进落后煤矿产能淘汰退出,严控新改扩建煤矿规模,规范采矿秩序。要依法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对达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停用时间超过3年或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并销号;推动整合重组矿山企业,对一个矿体有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范围及规模较小、相邻矿权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原则上进行整合重组;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开展专家会诊或安全评估。
3.金属冶炼。严格项目建设源头把控,新、改、扩建的金属冶炼项目禁止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及安全技术装备。加强金属冶炼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开展钢铁企业专项整治,对生产过程中的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重点风险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专项整治,全面清除铝加工行业的重点隐患;开展铁合金行业综合治理,重点关注矿热炉升级改造项目,侧重冶金煤气等重点部位,提升铁合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金属冶炼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动火、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
制定出台《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包头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包头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头市冶金工贸行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规章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力推动冶金工贸行业落后工艺淘汰,树立2—3个安全生产自动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的典型示范企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冶金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开展常态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对冶金工贸行业涉及的环保项目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及时开展讲解示范观摩、“会诊”检查指导、严防事故发生;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范,尤其是蔬菜腌制、造纸、印染等轻工企业,重点关注厂房内新建污水处理系统的维修、清理作业,突出教育培训、强化“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狠抓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4.消防。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进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稳步提升对能源化工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和城市综合体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对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治理,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5.交通运输。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开展智慧公路建设,深化农村牧区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强客货车辆安全源头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危险货物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交通运输秩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动态监管职责,落实动态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6.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快递、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加强机场安全整治,集中开展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机场外来物、机坪运行秩序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加强铁路行车安全、铁路防洪安全、施工和建设安全、铁路环境安全、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寄递渠道安全和邮政快递企业生产安全整治,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重点船舶监管,强化重点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严厉打击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加强渔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实现渔业船舶规范有序管理。
7.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综合构建城市燃气生命线的安全发展,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场站和用户使用环节、加气、加氢站的安全管理,形成燃气“一网全覆盖”的智慧城市监控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制度规程,推行差异化监管,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检查频次。推进城市危房整治、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老旧基础设施管理,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开展危险较大工程专项整治,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持续实施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8.特种设备。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网格化体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时监控气瓶充装等情况。深入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查处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
9.危险废物:健全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有效遏制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实现危险废物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10.工业园区: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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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城市运行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各环节实际需求,完善城市运行安全形势分析、监测预警、评估论证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排查自建房安全风险,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整治,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强化城镇燃气用气安全,推动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第四节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防灾水平,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持续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水平。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区农牧区房屋抗震加固与改造。着力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提升重大设施设防水平。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特点,落实中央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要求,加快实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改造固等工程;加快防洪抗旱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生态环境修复、水库增蓄水、森林草原扑火、抗灾防雹和增雨雪作业的重要作用。
专栏4:自然灾害综合治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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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旱灾害。开展黄河堤防建设任务,完成黄河内蒙古段三期防洪工程项目包头段建设任务,新建干流堤防护坡63.06公里,迎水侧填塘9.29公里,背水侧护堤林带113.32公里,堤顶道路16公里,对黄河包头段20处险工全部进行加固;河沟防洪治理内容38项。完善包头市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北部山区形成以水土保持治理、水库枢纽为主的“点、面结合”截蓄体系,减轻河沟下游的行洪压力;中部南部平原区形成“两横六纵一滞蓄”排洪体系,使河沟洪水顺利排入黄河;完成固阳县、达茂旗城镇防洪提升工程;在山北地区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在固阳县、达茂旗等旗县区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7项;在山南地区实施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在土右旗、九原区、固阳县等旗县区实施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8项;对昆都仑水库及5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实施土右旗美岱沟东河滞洪区、蓄滞洪区进洪渠清淤加固及哈素海退水渠疏浚工程,形成“调、蓄、退”三位一体的防洪体系,提高应对超标准洪水及重大突发险情能力。实施京包客专铁路东河段积水浸泡治理项目,全力保障铁路运行安全。修建抗旱水源工程,在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新打水源井及配套管网实施。
2.森林草原火灾。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沿线规划期内新建6个管护点、5个检查站和2个巡护站,面积为1040平米;加强应急道路和边境、林缘防火隔离带建设,对巡护道路进行维修,按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及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购置配备巡护摩托车辆;在保护区重点防火区域设置双光谱综合视频监控设备、通讯设备、扑火设备及无人机设备。全市建设防灭火临时检查站辅助用房500平米,水塔1座(容积200立方米),并配设备1套。
3.地震灾害。优化地震监测台网,新建莲花山、九峰山、五当召地震台,在现有色气湾、大仙山、梅力更测震台站的基础上,形成由6个测震台组成的包头测震台网,进一步提高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在乌拉山山前断裂、兰桂窑至阿拉善、大青山山前断层各新建4条测量基线(或4个监测点),通过地质地貌调查、深部结构剖面探察等技术手段,分析出包头市城区2条地震活动活动断层的空间详细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为地震预测预警和防范提供基础资料。建设一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具有10个以上体验与技能训练项目,集科普展示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以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养老院、重要交通生命线、油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网络设施、危化品厂库、尾矿库、水库大坝等为重点及时进行抗震加固,提升抗震防灾能力。推进农村危房与土坯房和无抗震措施的砖木(砖混)简易房的加固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4.应急避难场所。编制市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全市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分步建设应急设施,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强冬季避难物资储备,提高全市避难场所能力。制定出台《包头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每年完善设置2—3个避难场所的相应标识标志和必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定期组织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和运行的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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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灾后救助恢复保障能力。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力量资源调配,切实做好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等抢险救援工作。适时调整优化灾害应急、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地方政策,增强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合的救助力度,提高应急救援和救灾救助水平。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强化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引导各类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第五章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第一节 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市级、县(区、旗)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针对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编制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推动灾害防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职责,对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
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实施与评估。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制订并落实应急演练计划,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单位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施,针对灾害事故发生情况、规律特点、面临的风险挑战等,适时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着重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大灾害事故演练。实行应急演练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方法及标准,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和预案修订。
第二节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支持驻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保障工作。提升其在城市安全、道路交通、地震和地质灾害、高空山岳、水域安全、森林草原灭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专业救援能力,发挥综合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加大消防救援站建设力度,补齐消防救援站建设短板。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地域特点,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有实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建设一批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现自然灾害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与灾害频发多发旗县区相匹配,安全生产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与高危行业、新兴领域产业分布和发展需要相匹配,充分发挥其应急救援协同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专业队伍建设,与驻地军队、民兵、公安特警以及消防队伍保持密切合作,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救援队专业化水平。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配套设施,搭建救援队营房营地,购置救援机具、救援常规装备等,提升森林草原扑火救援能力。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金属冶炼行业等高危企业所在区域,增强应急队员体能训练、专业救援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配备,提高专业救援效率、协同综合救援队伍综合事故处置能力。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本辖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
专栏5: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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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自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支)。
(1)在九原区打造1支自治区级专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
(2)在市区打造1支自治区级城镇燃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2.建设市级专业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队伍(10支)。
(1)在土右旗、九原区、固阳县、达茂旗、石拐区分别建设1支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
(2)在昆区、固阳县、土右旗分别建设1支市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
(3)在昆区、青山区、东河区分别建设1支市级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3.建设市级专业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队伍(6支)。
(1)在九原区、达茂旗、昆区分别建设1支市级专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2)在青山区、东河区、达茂旗分别建设1支市级专业城市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4.建设市级车载化紧急医学救援队伍(1支)。
在市区建设1支市级车载化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大队伍装备设施建设,实现队伍装备功能集成化,有效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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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应急救援航空力量建设。依托达茂旗、石拐区现有通用机场,采取购买服务、签订协议等多种方式,促进民用、军用飞机用于应急救援领域,初步建立应急救援航空体系,推进无人机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提升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专栏6:应急救援航空能力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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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站建设。升级改造通用机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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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建设。依托有实力的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有序推进应急救援保障基地、训练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实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培训、物资以及医疗救治等资源共建共用,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制造储备基地,有序推进“一库四中心”建设,即区域性应急装备储备库、应急装备研发中心、应急装备集中展示营销中心、特种应急装备实训中心、应急装备中试中心,建成自治区综合性、区域性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基地,逐步构建形成“立足包头、覆盖呼包鄂乌城市群、辐射内蒙古及周边省区”的国家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制造储备基地。建设包头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立模拟设施训练场、室内教学训练设施、体能训练场。
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明确基层救援队伍运行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救援队伍立即集结,及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统一培训演练,落实服务保障,着重发挥“灾前预防,灾后先期处置”作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网格员等应急信息员队伍,实现队员具备“一岗多能”技能。到2022年,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一岗多能”的应急信息员。
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援组织进行双重主管登记管理,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业务培训、联合演练、物资捐赠等方式,规范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能力。建立由行业协会、安全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开展风险评估、隐患监测治理、管理咨询、应急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活动。支持创办专业化应急管理服务企业。
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依托有实力的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围绕森林草原消防、自然灾害救援、工程抢险、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装甲道路抢通车、特种越野车、特种消防装备车等应急车辆产品,加大力度建设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等领域安全应急救援装备。落实并细化包头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车辆保障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装备。加强全市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建设,加大防汛抗旱装备资金投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专业队伍装备、物资及机具的配备。加强全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救援及训练专业装备投入,提升基层装备配备能力水平。针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石油石化、化学储能、氢能等特殊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配备水平,开展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建设。
专栏7: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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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草原防灭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力度,按照系列化、标准化、配套化要求,加强防灭火机具、物资装备配备,加强队伍营房、大型机械设备建设和防灭火技术研究与应用。
2.防汛抗旱。加强市、县(区、旗)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援装备配备能力,实施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购置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如带夜视红外功能无人机、气垫船、水陆两栖全地形车等大型特种装备,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灾害的能力。旗县区根据地方灾情特点和救灾需求,配备卫星电话、无人机、喷射防汛救生艇等抢险救援设备,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物资保障需求的防汛抗旱物资,并留有裕度。构建军地融合式物资储备体系,协同武警包头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有效的军地物资储备协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及抢险物资能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救援。
3.地震和地质灾害。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推进旗县区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所需的侦查、搜寻、破拆、支撑和通信5大类应急救援专业装备建设,逐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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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坚持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做好军民融合储备。健全“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物资保障分级响应机制,构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兼容衔接的合作机制,实现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统筹利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物资存储、调度、运输、分配、使用、回收、轮换等环节的规范化、程序化、便捷化管理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期间紧急政府采购制度,优化紧急采购流程。开展重要应急物资产能摸底和提前储备,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扩大储备规模和品种品类。
专栏8: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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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山前山后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和辅助性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市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旗县区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以苏木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继续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在“十四五”末期,市级储备库要储备至少满足2万人灾后基本生活救助需求的物资,县(区、旗)级储备库要储备至少满足5000人灾后基本生活救助需求的物资。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各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市、县(区、旗)、苏木乡镇(街道)”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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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物流保障。强化应急物资调配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集中调度、紧急采购和征用补偿、紧急调运分发等机制,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规范各级物资储备库人员、设备配置要求。推动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并严格实行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免费通行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应急保障保供体系机制,突发情况下,优先保障应急救援通行,保障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快速抵达灾区。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促进公路、铁路、邮政快递等多种运输方式与应急物流的有效衔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强化应急物资和装备种类、数量、存储位置、管理单位等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功能,整合应急物资数据资源,推进应急物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健全各级各类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
专栏9:草原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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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保障基础设施。完善林区、草原公网通信、卫星通信、短波及超短波通信建设,在包头市林区、草原内建成服务智慧林业、智慧牧区的专用通信基础设施。
2.通信保障配套设施。完善改造现有应急通信指挥系统,配置大中小型应急通信指挥车辆、相应的固定设施、卫星电话,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调度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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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健全应急科技(人才)支撑体系
第一节 推进应急产业发展
推动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出台落实安全应急产业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一机集团、北重集团等企业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推动建设抗震救灾、林草防火、防汛抗旱、工程抢险、矿山救援、高机动应急救援、医疗救援、先进社会安全保障、高新型及创新型产业集群纵深化发展,着力打造国家区域性应急装备研发中心、应急装备成果中试转化中心、应急装备集中展示中心、应急装备实训中心和应急装备储备基地,提升应急装备技术研发制造水平。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鼓励企业提供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推动应急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加大应急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助力我市应急产业成体系成规模,打造在中西部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积极培育应急产业链,着力引进应急装备物资生产研发企业,提升应急物资产能保障能力。
专栏10:应急救援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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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急救援装备研发生产储备基地。主要依托一机集团组建,承担研发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高端、大型、适用的装备设备,提升全市处置灾害事故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同时拓展具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培训、应急救援技能实训、应急装备维护、应急安全知识体验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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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在应急管理各专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实施智慧矿山风险防控、智慧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智慧消防工程。
第二节 夯实应急数字化发展基础
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主题数据资源库,推动应急管理数据高效互通共享,加强对事故灾难预警和应急响应,统筹推进全市应急通信网、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治理建设,夯实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数字化发展基础。
专栏11:应急管理信息化骨干框架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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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中心。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全市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会商决策、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的现代化综合运转中枢,为领导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视频会议调度等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同步推动旗县区应急指挥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一张网。遵循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统一规划,综合考虑现有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互联网等资源,统筹现有应急管理相关通信网络(卫星通信、无线通信网)资源,加强上级部署的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设施应用,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以灾害事故现场移动通信能力建设为重点,建设纵向贯穿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横向联通各相关部门的应急通信网,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网融合互通,为救援指挥提供畅通稳定的通信保障。实现“全面融合、全程贯通、随遇接入、按需服务”,为全市应急管理提供统一高效的通信保障。
3.一张图。按照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的原则,集成全市应急基础数据、监控数据、监控视频、预警数据、风险数据等海量数据资源,自动汇聚、关联、融合,支撑应急资源全盘可视、应急力量整体联动和应急救援快速响应,实现各项业务应用数据“一张图”展示。
4.一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事故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五大业务领域的若干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整合与集成,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现有的平台及软件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在线监管等应用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灾害事故信息追根溯源,构建统一门户,保障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全过程业务开展。
5.一体系。建设科学智能的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体系,保障信息网络以及应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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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强综合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充实专家库,构建全市共享的专家资源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应急会商、安全诊断、救援处置、调查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各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应急专家数据库,并将现有应急专家资源进行整合,组建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专家队伍。重点高风险单位可依据自身情况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参谋、智囊作用,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应对综合应急救援、事件调查评估的决策咨询机制,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 强化应急人才支撑
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加快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动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拓宽急需紧缺人才培育引进渠道,加强教育管理,开展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干部专业人才比例,着力形成人才集聚、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构建流动顺畅、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体系。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培训机制,加强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合作,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健全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按规定开展干部双向挂职。强化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将科技信息化手段纳入培训考核全过程,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行政执法综合能力。
健全激励保障措施。落实各行业领域内从事应急管理的部门及人员岗位津贴、值班补贴、职业危害防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优待等政策,积极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基本工作条件保障,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后顾之忧。面向基层加强职业荣誉培养,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记功奖励,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
强化专业人才素质提升。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加大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改革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校企合作形式培养专业人才。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举办高危行业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支持鼓励职业院校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联盟,推动职业院校增设安全、应急相关学院或专业,推动建设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安全技术科研机构建设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帮扶工程,全面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救援专业技能。
第七章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第一节 培育特色应急文化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科普教育。推动应急和安全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包头市安全生产吉祥物“阿木尔”影响力,开发制作一批应急科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应用好乌兰牧骑等特色文艺表演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和应急知识。因地制宜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增强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支持引导企业建设符合自身特色的安全文化。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文化传媒机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
专栏12:应急科普教育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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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建设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馆,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前沿媒介实现安全文化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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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推进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加强技能提升行动检查指导,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深入开展“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加强高危企业、重点作业、危险岗位的培训考核,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与市场作用
推进应急社会化服务发展。推进应急管理类学术组织发展,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完善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社会应急力量。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信用制度。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行为,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逐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不良信息记录和联合惩戒管理。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有效发挥灾害事故保险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控、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研究推广巨灾保险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量,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现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服务,针对安责险大型投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不断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同时鼓励非高危企业投保安责险。
第八章 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相应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实现。
第二节 健全衔接机制
按照体系建设任务,逐年制订实施计划,并加强对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确保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研究解决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第三节 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应急管理资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全市应急管理财力保障制度,切实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投资。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本级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第四节 实施监督考核
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动态评价指数,构建应急管理动态考核系统,强化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行对安全生产领域“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事故调查评估,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第五节 实行动态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年终总结,日常评估与事故评估相结合,按要求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机制,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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