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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政策解读(文字): 《包头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图解):《包头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