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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8.73亿元支持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创作
资料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日期:2024-12-02 16:16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7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共下达艺术发展及乌兰牧骑相关专项资金8.73亿元,支持全区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创作。

据了解,上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区国有文艺院团创作演绎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包括舞蹈剧《如见》、音乐剧《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漫瀚剧《都贵玛》、歌剧《双翼神马》、歌舞剧《乌梁素海》、儿童剧《童年马克思》等;支持全区75支乌兰牧骑演出团队创新表演形式和服务方式,通过乌兰牧骑“百团千场”演出活动下基层和走边关、进军营等开展惠民演出,自2017年以来,其演出、服务活动超过1万场次;支持举办乌兰牧骑队长、编导、作曲、表演等岗位工种一专多能培训,2017年以来共计培训3000余人次;支持乌兰牧骑演出团队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项目达标建设;为全区75支乌兰牧骑演出团队配备演出车,解决了乌兰牧骑演出团队下乡演出、远途演出等面临的实际困难。

以乌兰牧骑为代表的基层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也因此,各乌兰牧骑演出团队深入生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传承中华文脉、弘扬北疆文化,推动自治区文艺事业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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