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的通知
资料来源:市政数局    发布日期:2025-03-10 15:15    

市委网信办、保密机要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专家在数字政府规划建设、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行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智力支撑作用,确保项目咨询、评估、论证、评审等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现按照《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包政数领办〔2025〕2号)(附件1)规定,公开征集包头市政务信息化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符合《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包府办发〔2024〕106号)适用范围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及有关我市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相关工作,开展咨询、评估、论证、评审等工作(以下统称“评审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软件工程、网络架构、数据治理、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5G、人工智能、音频处理、视频处理、密码应用、GPS/GIS、BIM/CIM等电子信息技术。

(二)业务领域。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领域。

(三)征集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机构,具备入选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库相应资格的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被取消专家资格等情况;

(二)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资质证书),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素质高,熟悉政务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技术能力,实践经验丰富,专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

(五)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评审工作,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和管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材料申报

申请入库的专家填写《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承诺书》《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附件2、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4)。

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专家的申请表DOC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文件按人员分类汇总,以“单位+姓名”命名,于3月21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dsjcyk435@163.com。

五、审核公示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根据专家基本条件和单位推荐意见,集中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实名反映,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对异议进行核实,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专家本人。

联系方式:0472-6862276

附件:1.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2.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承诺书

3.包头市本级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

4.申请材料清单

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打印 保存

上一条:包头市气象局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下一条:关于包头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报热线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