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头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有效衔接、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双轮驱动、示范创建引领与责任落实督察同向发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实效,被自治区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统筹推进工作的组织机制体系。坚持顶格推进。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有力,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余次。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实绩考核占比达10%。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年度计划,细化任务分工和考评办法,高质量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网上申报任务。专门成立由院校专家、律师及业务工作人员组成的编制团队,开展“十四五”时期法治包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厚积法治底蕴。推进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专题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涉企行政行为法律风险点》等制度规定,组织107名县级干部参加市委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市委党校安排法治内容13个班次,2704名各级干部骨干参训。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共3.9万人次参加,合格率97%。
二、聚焦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健全依法全面履职的科学治理体系。简政放权动真格。严格“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调整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834项,取消下放委托891项,全面实现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围绕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深入开展“六减两优”改革,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办事环节、办理时限和跑动次数、中介服务分别减少20%、60%、24%、54%、40%和8%,两次清理市本级证明事项至71项,推行告知承诺28项,压减率达76.5%。放管结合出实招。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四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建成自治区唯一的“多证合一”数据平台,办理“多证合一”42820 件。推进市场监管系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全市68254户企业纳入风险监控名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监管”执法,运用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持续压减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即来即办”机制,累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7461户,修复严重失信市场主体 690户,撤销到期行政处罚公示信息8492条。优化服务使真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动98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实体大厅,666个事项纳入“一窗式综合受理”,“一窗受理率”达70%。设立异地“互办互认窗口”,190个事项实现呼包鄂乌“跨市互办”,24个事项实现5省、10市“跨省互办”。推出“蒙速办·掌上办”线上受理平台,124个高频事项实现“指尖办”“一次办好”;企业开办实现“一网申请、一窗受理”、全程零费用;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开办登记业务32729件,网办率95.5%,全区排名第一。整合17条热线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对外、一号受理、一号办理”,组建企业高管微信群、重点企业服务专班,新增18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行“网上办”电子监察,建立“营商环境码上监督”体系,落实“好差评”制度,累计评价33万次,满意率达99%以上。
三、聚焦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法规体系。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探索实践,修订《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出台“工匠之都”、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等制度文件,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对以市政府为清理责任单位的53件地方性法规、16件政府规章进行深度清理,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1次、涉民族工作等内容专项清理8次,清理文件675件。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完善政府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合法性审查,专门成立法务中心,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共审核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268件。持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主动接受党内、人大、司法和审计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36件,办结率100%。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通报、约谈制度,迄今已连续6个月出庭应诉率100%,居全区第一。开展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市民评议活动。《行风热线》、《聚焦执行力》等广播电视问政栏目群众参与度高,“包头24小时警局”微信公众平台入驻单位235家,注册成员185.5万人、发帖75.94万,访问量达到2.69亿次。
四、聚焦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严明执法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异地执法行政协助制度和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与县(市、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头市评查细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管理。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到100%。成立“包头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考试基地”,培训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1022人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率86.78%。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强力治理散乱污企业516家,全面推进禁燃区原煤散烧治理、高污染车辆管理和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改善辐度位居第一,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扎实开展12315消费维权工作,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7.49万元。坚持执法端口前移,持续规范安全生产,2021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3%和4.2%。市农牧局被评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自治区率先启动规范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首批13家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公布“免罚”清单196项、“轻罚”清单338项。在市场领域推广运用培训、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聚焦促进公平正义,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体系。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运用大数据预测预防重大敏感问题纠纷,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居民自治实现良性互动,刑事案件立案数、刑事案件警情数连续五年下降。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市74家单位均制定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城区主干线普法阵地,开办《现场说法》《以案说法》普法栏目。我市4个单位、2名个人分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健全完善矛盾调处机制。持续深化“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组建“访调对接”调解委员会进驻市联合接访中心,建成法院系统“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立法院与仲裁委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三调联动”走深走实,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950件,成功率达到97%以上。
2021年,包头市在建设法治政府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在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度落实、完善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下一步,包头市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