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解读 » 正文
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1-11 15:34    

一、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3年10月,《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文件中明确“内蒙古研究应用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2024年4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内交函〔2024〕570 号),决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试点工作,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集装箱模块化运输试点工作指南”。2024年9月,包头市人民政府收到交通运输部公路院《关于联合开展交通强国试点邀请函》,商请联合包头市人民政府“结合包头市区域先行先试优势、开展高效道路运输装备多挂汽车列车交通强国试点”。

依据国家、自治区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参阅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市交通运输局会商市公安局,在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会议审议程序后,制定出《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工作主要目标是什么?

开展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试点工作,是引导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规范生产和使用双挂汽车列车、促进先进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运力结构调整、促进公铁联运发展的有力抓手。通过开展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提升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行业节能减排;通过开展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归集运营数据、总结工作经验,为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基础条件。

《实施细则》是包头市推广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模式的规范性指导实施文件。《实施细则》确定了工作原则,细化科研试点科研方向、实施路径、行驶规则等,厘清科研部门、政府、企业三方职能职责、强化试点运行的监督管理,以“有解思维”消除和规避政策、技术、安全管理等多重风险,确保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包含六条内容、三个附件。

第一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的目的与意义。开展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试点工作,是引导相关运输企业探索使用先进物流装备的有力抓手。通过科研试点,归集运营数据、总结工作经验,为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基础条件。

第二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的工作原则。按照“先行先试、包容审慎、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在特定区域内的特定路段开展。依托专业技术团队的支持保障,并经充分评估论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

第三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的申报条件。主要从试点企业、人员、试点车辆、试点线路、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申报流程。细化为基本申报要求、实施方案编写及风险评估、备案申请、备案审核等内容。

第五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车辆的行驶规则。从运行范围、行驶路权、行驶车速、行驶间距、临时停车、交通事故处理、其他行驶要求等方面,强化试点车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则,确保安全上路运行。

第六条明确了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的保障措施。从任务分工、监督检查、试点暂停和退出、细则修订等四方面,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个附件是试点企业申请、备案文件,分别是: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申请表、安全性自我声明、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工作通知书。

四、如何保障落实?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研究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旗县区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定期报送、报备和协作的机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试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部公路院,对试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监督,保障试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三是明确试点暂停和退出机制,提出了试点暂停和退出的几种情形,并严格落实执行。四是提出细则修订原则,明确了“实施细则”有效期。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打印 保存

上一条: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鼓励废旧电机规范化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下一条:图文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公路集装箱双挂汽车列车科研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