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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场化导向科技项目选题机制、结果导向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价值化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4 11:08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成果评价的价值识别作用和转化激励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通技术需求端到成果供给端的转化路径,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聚焦制约因素和问题短板,在深入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制度和文件起草了“三项机制运行管理办法”。

二、主要原则

(一)衔接已有制度。深入贯彻了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在项目管理、成果评价、转化激励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文件,在相关内容、程序上进行了有效融合。

(二)大胆改革创新。在制度范围内结合包头实际大胆创新,提出了建立项目指南征集凝炼机制,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可采取阶段性评价等创新举措。

(三)互相关联配套。“三项机制”虽分别聚焦项目选题、成果评价和转化激励三个不同阶段,但在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方面,做到了标准统一,程序贯通,彼此衔接,易于执行。

三、主要内容

(一)《包头市市场化导向科技项目选题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共10条,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市场化导向”是以市场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作为筛选研究方向和科研选题的主要标准,“实践化”“实战化”组织技术攻关,精准高效解决市场和企业急需的技术难题;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的主体作用,通过“科技体检”“科技特派员”和“四个一”行动,从市场主体征集梳理产业发展最急切的重大技术需求及“卡脖子”难题,建立项目指南征集凝练机制,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自治区、包头市重大工程、战略需求等梳理技术需求和难题,并支持企业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拟解决的技术难题或拟转化的科技成果;三是完善政府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导向生成机制,明确了申报、立项程序;四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答题人”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公开发布依靠自身科技力量难以解决又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企业出题、企业和院所高校共同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五是明确了科技项目的实施周期、终止和违规查处等管理事项。

(二)包头市结果导向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共13条,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科技成果评价是指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元”价值,对科技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结论;二是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以结果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多元评价体系,突出转化效益,形成以产业验证、市场验证、价值验证为核心的成果评价模式;三是明确了关键技术类成果、成果转化类成果的评价标准;四是对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可在选题阶段、执行阶段、产业化阶段分别进行阶段性评价;五是科技成果由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对成果创新性、实用性和价值性进行全面评价,为成果产业化提供依据;六是评价结果运用在项目管理、财政投入、信贷融资、人才评价、科技奖励等方面。

(三)包头市价值化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共15条,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价值化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是建立与科技人员所完成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相匹配的分配激励制度;二是明确激励对象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三是明确了企业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激励不同情形下的奖励份额;四是明确了成果评价、价格确定、拟订方案、公示和合同签订等激励程序;五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场化导向科技项目选题机制、结果导向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价值化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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