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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邮政快递业“快递进村”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资料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23 14:54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包头市邮政快递业“快递进村”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102号)《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22号)要求,更好地推动全市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调动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性,推进寄递物流服务延伸至行政村,基本形成消费品下乡进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快递进村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和监督责任四个部分共十五条。

(一)总则部分详细说明了《实施细则》引用的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政策文件,介绍了目的意义。

(二)快递进村补贴范围及标准部分明确了对实际提供“快递进村”配送业务的邮政、快递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补贴。“快递进村”补贴以快递进村单量、单件成本和服务发生区域等为依据,对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快递进村业务每单补贴0.3元,市四区、稀土高新区及石拐区快递进村业务每单补贴0.2元。补贴期限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8月29日,后续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明确了申报、审核和拨付的具体要求。

(四)监督责任部分对补贴资金的执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五)为保证“快递进村”补贴资金申报规范化,规定了监督和责任,制定了申请表。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邮政快递业“快递进村”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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