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通过《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4日,《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包党发〔2023〕1号)正式印发。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09年视察包头市时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以创新为关键引擎塑造城市发展新动能,参考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深入推进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甘肃省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深圳市、宁波市、扬州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金融办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1月10日,经2023年第一次办党组(扩大)会议研究。1月11日开始,书面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修改意见、建议。1月13日召开金融机构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吸取、采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为遵循,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基本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回到历史最高水平、重振包头雄风为目标,以培育新增量新动能为关键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包头市相关工作要求,构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扎实做好金融助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各项工作。
三、发展目标
按照2023年全市战新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25%以上;2025年战新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0%以上的目标,2023年—2025年,力争全市科技创新贷款年均增速保持25%以上;力争每年新设科创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1家;力争每年至少推动1家科技创新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或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工作任务
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和丰富科技创新金融产品;三是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四是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五是拓宽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六是发挥金融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七是加强科技创新金融风险防控;八是做好减费让利。
五、组织实施
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定期沟通、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实现政府资源、科技资源、金融资源有效衔接,助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供专业、高效、定制化的综合政务和金融服务。
六、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对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批示要求,我办于1月10日完成《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并向各旗县(区)、包头市各委、办、局、各大金融机构共33家单位致函征求意见。收到复函23件,到期未复函17家单位,视同于无意见,共征求到意见11条,经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并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后部分采纳,并已在《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做相应的修改。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