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5号)等文件精神,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141号)。
该《方案》将目标具体细化到了2022年至2025年的每一年度,提出六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面6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及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有效实施;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提供养老服务内容的重要依据;为特困对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适老化改造,改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加强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及时帮助其解决困难;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开展上门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提标增量3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充实巩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拓展社区养老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档升级5项,建设全区示范养老机构,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推动医养服务融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特定贫困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速创新3项,提升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护能力,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增强运行活力;推广“养老+乡村游+农产品”等多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智慧养老服务提质增效3项,提升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使用效能,夯实政务、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政务服务水平,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推动老年人信息跨部门共享,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推动养老队伍人才提质扩容3项,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完善社会保险补贴,稳定养老服务队伍;建立养老服务激励机制,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政策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